中共麻城市委组织部
麻组通〔2017〕26号
关于规范使用《党支部手册》《党员手册》的
通 知
各乡镇办区园党委,市人武部党委、市委各部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局办(公司)党组织、各人民团体党组织:
为全面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推动党支部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促进党员自我履责、自我教育、自我提高,切实增强基层组织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现就规范使用《党支部手册》《党员手册》要求如下:
一、使用范围
自2017年1月1日起,全市所有基层党支部和党员在开展学习教育活动时全面使用统一格式的《党支部手册》《党员手册》。各级党组织要将《党员手册》发放到每个党员手中,《党支部手册》手册实行一支部一册,《党员手册》实行一人一册。
二、管理要求
1.专人管理。各党支部要明确一名责任感强、工作认真、业务熟悉、文化程度较高的同志专人负责《党支部手册》的记录与管理。各党支部和党员要妥善保存《党支部手册》和《党员手册》,随时准备接受上级党组织审阅检查。
2.详细记录。各党支部要严格实行痕迹化管理,详细做好党支部活动记录,认真填写《党支部手册》,党员要认真填写《党员手册》。记录内容必须实事求是、原汁原味、原原本本,尽可能客观全面地反映活动的具体要求、形成的意见和工作安排等,不能过于简单,不能照抄活动方案,只记录标题无具体内容。严禁事后补记学习记录、严禁随意删减和涂改学习记录、严禁学习记录造假。
3.加强指导。上级党组织要加强指导下级党组织规范填写《党支部手册》,各党支部要指导本单位党员认真填写《党员手册》,讲清楚填写项目和内容,做到规范、整洁。
4.记录内容。《党支部工作手册》:主要记录党支部委员基本信息、上级党组织(党委)审查意见、每月开展的“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员学习培训、七一纪念表彰、党内选举、研究讨论重大问题以及按照上级党组织要求开展的活动等。“参加对象”人数必须与“党员签到处”的人数保持一致。活动记录要详细,尽量把每一次的空页填完。除每月1次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即支部党员大会)记录外,至少要有每月1次支委会记录、每季度1次党课记录、每年1-2次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记录。《党员手册》:主要记录党员基本情况、党费缴纳情况以及党组织开展的各类活动情况,每次活动记录必须包括活动内容、活动时间、活动地点、参加对象、主持人等要素,每项活动内容要简要记录活动过程,不能只写标题。党员基本情况必须填写完整并加盖所在党组织公章,党费交纳记录由党费收取人按月填写,写清交纳党费标准、交纳党费数额和收款人。除每月1次支部主题党日活动(即支部党员大会)记录外,支委成员至少要有每月1次支委会记录和每季度1次党课记录、每年1-2次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记录,普通党员至少要有每季度1次党课记录、每年1-2次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记录。党小组中的党员每月至少还要有1次党小组会议记录。《党员手册》内容要与《党支部手册》相关内容保持一致,没有逻辑错误。
5.定期审查。上级党组织每季度要对下级党组织开展的党支部活动进行审查,认真填写《党支部手册》中的《上级党组织(党委)审查意见记录表》并加盖公章。各党员所在党支部书记(党小组长)或服务对象,应在每次党支部活动结束后,对党员活动记录情况进行审查签字,提出具体审查意见。各级党组织每季度要对《党支部手册》《党员手册》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对活动组织不力、敷衍了事,活动记录造假,手册填写不规范、不完整的党组织和个人进行通报、问责,并将抽查结果作为党内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中共麻城市委组织部
2017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