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中好声音”第二届校园歌手大赛
活动方案
活动目的:
在2023年“五四青年节”来临之际,为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提高全校师生的艺术涵养,激发全校师生的活力与激情,提供一个展现自我风采的平台,增强大家对三中的归属感和幸福感,特面向全校教职工和高一高二两个年级学生组织开展“三中好声音”第二届校园歌手大赛,共同营造昂扬向上、团结奋进、开拓创新的良好校园氛围,更好地展示我校实行素质教育所取得的丰硕成果和师生蓬勃向上的精神风貌。为使活动有序高质地进行,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活动主题:音乐点亮青春,歌声唱响未来
组织单位:校办 工会 团委 年级组
协助单位:政教处 安全保卫处 总务处 教务处 党办
教科室 政工室 心理健康活动中心
报名方式:1、本次“三中好声音”校园歌手大赛分教师组与学生组。
2、教师组比赛参赛对象为全校在职在岗教职工,以年级组为单位,在年级主任处报名,各年级不少于5个节目;非教学岗教职工在李龙才主任处报名,每位参赛选手限报一首歌曲。
3、学生组比赛参赛对象为高一高二年级学生,每班推荐2个节目,在班主任处报名,再由班主任报到年级主任处。
4、4月13日之前由年级主任将报名表交到到团委程健处。
比赛要求:1、参赛歌曲内容健康、积极向上,能够传播正能量。风格不限,唱法不限,曲目自选,每首歌曲演唱时间不超过5分钟。
2、表演形式可多样,可以独唱,合唱(合唱人数不超过5人),也可以有伴舞、乐器等。
3、表演者自备伴奏、服装、道具,表演时着装整齐、精神饱满,表情自然、大方。
时间安排:1、教师组比赛,参赛选手4月13日前报名后自行练习,不再另行安排彩排,4月24日左右在逸才楼参赛,赛前以抽签形式决定参赛顺序。
2、学生组比赛,高一高二年级每班推荐2个节目,4月13日之前各年级确定歌曲名称和参赛选手;4月16日进行初赛,从每个年级中择优选出10个左右节目来参加决赛;4月26日至五一放假前举行决赛,具体比赛时间视天气而定。
评分办法: 本次歌曲比赛采用100分制进行评判,每个节目表演完毕后评委现场进行评分,取平均分为选手的最后得分。要求:
(1)歌曲内容健康积极,歌曲难度适度恰当。
(2)精神饱满、蓬勃向上,服装得体,自然和谐。
(3)音准到位,节奏准确,速度平稳,连贯完整。
(4)音色干净,细腻变化,风格突出,表现力强。
奖项设置:特等奖1名,一等奖5名,二等奖9名,三等奖若干。
麻城市第三中学
2023年4月8日
比赛评分规则
1.此次比赛的评分原则是公正、公平、公开。
2.大赛取平均分,为选手的最终得分。
评分标准:
1、歌曲内容(20分)要求参赛曲目内容健康,积极向上,无不健康画面。
2、音色音质(25分)要求发音清楚,音色清晰而有质感。
3、演唱技巧(25分) 要求整首歌曲的演唱富有感情,音乐节奏感强,歌曲演唱完整
4、仪表仪态(20分)要求参赛选手着装大方,符合学生的身份;仪态稳重,富有青年人的活力与朝气。
5、综合素质(10分)动作神态表情是否自然是否与曲风相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