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三违发〔2017〕1号
麻城市“三违”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麻城市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建房专项
整改实施方案》的通知
麻城市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龟峰山风景区管理处,浮桥河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处,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市委《关于省委第一巡视组(黄冈市委第二巡察组)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麻发〔2017〕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同意,现将《麻城市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建房专项整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7年9月1日
麻城市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建房专项整改实施方案
根据市委印发的《关于省委第一巡视组(黄冈市委第二巡察组)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麻发〔2017〕7号)文件精神,针对我市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建房的问题,为切实做好整改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1、反馈问题
1、对正科级以下9339人所建14570栋私房的清理工作尚未启动。
2、对9574名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建私房,至巡视时只查处县级干部3人,科级5人。
二、整改原则及目标
遵循“依法依规、公开公正、尊重历史、分类处理、单位牵头、属地负责”的原则,在2018年12月31日以前完成全市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建房整改处理工作。
三、处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麻城市领导干部及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建房处理办法》(麻三违发〔2016〕1号)。
四、工作步骤
此次专项整改工作从2017年8月开始,至2018年12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1)宣传发动(2017年8月21日——9月5日)
调整麻城市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建房专项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抽调专人成立工作专班,研究制定专项整改工作方案,召开会议对全市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建房专项整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集中培训专项整改工作人员和房地产测量、权属调查业务人员。
(二)权属调查(2017年9月6日——2018年11月10日)
以市直一级单位和乡镇办区园为责任主体,实行责任包保。全市成立3个整改工作专班,依次进驻各单位指导和督办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建房整改处理工作(工作任务清单附后)。从国土、规划、房管等部门抽调业务和技术人员,成立7个房地产测量和权属调查小组,逐户逐宗地进行测量、调查,压实责任,倒排工序,实行任务包保,确保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测绘和权调工作。
(三)分类处理(2017年9月21日——2018年11月30日)
1、对全市国家公职人员私房建设中各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违法交易、违规减免规费及领导干部利用职务违规建私房等行为,依据《麻城市领导干部及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建房处理办法》(麻三违发〔2016〕1号文件),对每户的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以及办理建房手续等情况进行精准识别,分类处理,逐户销号,限期整改到位。
2、在整改工作中,要求国家公职人员如实申报个人建房情况,积极主动接受组织处理。对如实申报,主动接受处理的,予以完善权属手续。对不如实申报,在规定时限内不积极配合接受处理的,由市纪委实行责任追究,并落实一岗双责和所属单位包保责任制。
3、为有效遏制“三违”行为,厘清历次清房的关系,整改处理坚持领导干部和一般干部一个标准,做到一人一档,一个单位一本台账。
(四)总结验收(2018年12月1日——2018年12月31日)
整改处理工作结束后,各乡镇办区园、相关职能部门要制定长效管理机制和措施,严格执行《在查处违法卖地用地、违法建设和违法房产交易工作中实行责任追究暂行办法》、《麻城市国家工作人员和党员干部违反土地和城乡建设法律法规行为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等责任追究办法,对违法抢建行为实行零容忍,发现一起拆除一起。
五、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麻城市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建房专项整改工作是省委第一巡视组(黄冈市委第二巡察组)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的重要内容,政治性强,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各单位务必统一思想,充分认清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单位建房数在10户以上的要成立工作专班,明确一名班子成员牵头负责此项工作;10户以下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各专班、专人负责本单位、本辖区内的整改对象的宣传发动、组织和整改工作。
(二)加强政策宣传。要充分发挥思想教育的引导作用,加大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各乡镇办区园、市直一级单位要及时召开本单位公职人员违规建房专项整改工作会,将法规和政策宣传到位,引导和教育全体干部职工积极支持和配合专项整改工作,力争早日完成各自的整改工作任务。
(三)明确工作责任。要明确责任单位、属地单位、专班成员和整改对象各自的责任。各责任单位要履职尽责,积极支持,加强调度,确保进度,把整改工作圆满完成;属地办事处(开发区)、社区(村组)要依法依规,顾全大局,相互配合,不得借机乱收费;整改专班人员要忠诚担当、严守纪律、严格保密,不得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四)强化检查指导。规划、国土、房管等部门要切实做好业务受理和办证工作;市“三违办”要加强对整改处理工作的协调和指导;市委主责办、市委督查室和市政府督查室要加强对整改工作的检查督办,不定期通报各单位的进展情况。
(五)加强执纪问责。市委、市政府对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建房专项整改工作实行严格的“一岗双责”制和责任追究制,以明确的责任和严明的纪律确保整改工作执行到位。对责任单位执行不力或整改对象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由市纪委严肃处理,并对责任单位的分管负责人和主要负责人实行责任追究。同时,对抽调的工作专班加强监督,对工作不负责任、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要严肃处理。
附件:全市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建房整改工作任务清单
附件
全市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建房整改工作任务清单
时 间 安 排 | 责 任 单 位 | 违规房屋栋数(户) |
9月份、10月份 | 住建口 | 426 |
11月份 | 农业口 | 332 |
12月份 | 经济口 | 241 |
2018年1月、2月份 | 乡镇办区园 | 628 |
3月份、4月份 | 宣传口 | 1861 |
5月份、6月份 | 综合口 | 390 |
7月份、8月份 | 教育口 | 1858 |
9月份 | 发改口 | 84 |
10月份 | 政法口 | 292 |
11月份 | 党群口 | 86 |
合计 | 6188 | |
备注:表中统计的违规建房栋数依据2015年6月各单位国家公职人员自查上报的数据,仅供参考,本次整改处理以实际核对的违规建房栋数为准。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武部,市委各部门,各人民团体。 市人大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 |
麻城市“三违”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9月1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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