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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市师德师风考核办法

2017年08月11日 14:57:58 访问量:595

 

 

 

 

 

 

 

 

 

 

麻教办〔2017〕58号

 

 

市教育局关于转发《黄冈市师德师风考核办法

(试行)》的通知

 

各中心学校、麻城师范、局属各单位、相关民办学校:

    现将《黄冈市师德师风考核办法(试行)》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遵照执行。

 

 

麻城市教育局

2017年8月3日

 

 

麻城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7年8月3日印发

 

 

 

 

 

 

 

 

 

 

黄冈市师德师风考核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提升思想政治素质,激励广大教师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立德树人,增强师德师风考核工作的导向性、科学性、可操作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试行)》《湖北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

(一)指导思想

按照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好老师标准,以规范教师从教行为为重点,以提升教师队伍素质为目标,建立师德师风考核制度,完善教师职业行为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建立教师淘汰机制,努力打造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人民满意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队伍,形成教师师德师风常态化考核机制。

(二)基本要求

尊重教师主体地位,依靠教师、服务教师,鼓励教师自省、自强、自律。广泛听取教师、学生及家长意见,严格考核程序,客观公正地评价教师。充分发挥考核导向作用,奖优罚劣,引导广大教师践行师德规范,不断提高师德修养,优化职业技能,提升综合素质。

第三条  考核的对象

全市中小学、幼儿园(以下简称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工。

第四条  考核主要内容

考核内容为依法执教、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严谨治学、廉洁从教、为人师表、终身学习等七个方面,见《黄冈市师德师风考核评分细则》(附件1,以下简称《评分细则》)。

第五条  考核程序和方法

教师师德师风考核与绩效考核结合进行,每学期考核一次,时间安排在每年6月和12月。

(一)考核机构

学校成立考核小组,负责本校师德师风考核工作组织实施。校长为考核小组组长,考核小组成员由学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以及教师代表组成,其中教师代表应从作风正派、办事公正、群众威望高的教职工中,通过民主推选方式产生,且人数不少于考核小组成员的50%。

(二)组织评议

学校考核小组组织教师、学生、家长开展评议。

1.教师自评。以年级组或教研组(含行政组、后勤组)为单位,对照《评分细则》的具体内容,组织教职工逐条进行自我评议,确定本人分值,满分为100分(占总分20%)。

2.教师互评。以学校为单位,以教职工大会形式,对照《评分细则》,组织教师互相评议,确定分值,满分为100分(占总分20%)。

3.学生评议。以班级为单位,由学校组织,以问卷、座谈、个别谈话方式,向学生调查教师师德师风情况,确定分值,满分为100分(占总分15%)。本项幼儿园不组织。

4.家长评议。以班级为单位,由学校或家长委员会通过召开家长会、家访等形式,向学生家长了解教师师德师风情况,确定分值,满分为100分(占总分15%;其中幼儿园本项占总分30%)。

5.学校评议。由学校考核小组收集整理教师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对照《评分细则》,逐项对每位教职工进行量化评分,确定分值,满分为100分(占总分30%)。

(三)综合评定

学校考核小组根据五个方面的评议情况,结合教师平时的师德师风表现,对每个教师作出客观评价,审议并确定最终考核等次,张榜公布考核结果;被考核人若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接到考核结果的3天内申请复核,学校考核小组在收到申请后10日内提出复核意见。公示期满并无异议后,将师德师风考核材料交被考核人签字,记入个人师德档案。每次学校考核结果须逐级审核上报至县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第六条  考核等次确定

师德师风考核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考评总分90分及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合格,60—79分为基本合格,59分及以下为不合格。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实行一票否决,考核等级定为不合格:

  1. 触犯法律受到刑事处罚,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
  2. 因工作失职,导致恶性事件或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的;
  3. 体罚或变相体罚、侮辱学生,造成严重后果的;
  4. 唆使学生违法犯罪的;

5.其他严重违反师德师风有关规定的。

对“一票否决”行为的认定,由学校提出报乡镇中心校初审,初审后,报县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作出(县市区教育局直属学校直接提请核定);以《师德失范违规事项记录表》(附件2)的记载为依据,由所在学校记载。

第七条  考核结果运用

(一)教师师德师风考核结果作为职务评聘、岗位聘任、教师资格定期注册、评先评优、绩效工资发放等重要依据。

(二)对师德师风考核优秀者,在职务评聘、岗位聘任、评先评优、绩效工资发放时,同等条件下优先。

(三)师德师风考核不合格者,当年不得晋升职务、岗位等级,不得评先评优,按有关规定扣发绩效工资。教师违反师德规范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按照《湖北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处理。

(四)师德师风年度两次考核结果和《师德失范违规事项记录表》作为教师师德师风档案重要内容。

第八条  组织领导

师德师风考核是教师绩效考核、年度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考核工作在市、县(市、区)教育局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各学校(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县(市、区)教育局要加强对各学校(单位)师德师风考核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不断总结经验,完善办法,确保师德师风考核工作取得实效。各地考核实施情况纳入督导内容。

各学校(单位)要切实抓好师德考核工作的组织落实,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引导广大教职工正确认识开展考核工作的目的和意义,引导学生、家长理解支持考核工作,积极参与考核。在考核中要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确保师德考核工作的客观、公正。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分类梳理,制定整改措施。对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学校要有针对性地加强教育及管理或调整工作岗位。对工作不力、走形式、走过场的单位,根据具体情况,给予通报批评,追究学校主要领导责任。

第九条    各地中职学校、教研室、实践基地学校等学校(单位)考核办法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条    本考核办法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 本考核办法自发布之日起试行。试行期二年。

 

附件:

1.黄冈市师德师风考核评分细则

2.师德失范违规事项记录表

3.师德师风考核表

4.师德师风档案主要内容

5.师德师风考核情况记载表

 

 

 

 

 

附件1:

黄冈市师德师风考核评分细则

内容

基  本  要  求

评分细则

10

1.认真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以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影响和引领学生(4分)。

课堂内外不向学生发布不正当言论传播不健康思想,发现一次,不得分。

2.认真学习并遵守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3分)。

不执行上级依法作出的决定和决议者,每次扣2分。守法不严,工作失职,造成教育教学事故或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内容者,每次扣1分;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者,每次扣1分。

3.加强学生法制教育,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向学生传授法律法规基本常识,教育学生自觉遵纪守法,增强学生守法意识及自我防范能力(3分)。

散布封建迷信言论或参与封建迷信活动、邪教活动者,每次扣1分;压制批评、打击报复者,每次扣1分。

20

4.忠诚教育事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5分)。

有下列情形之一,每次扣2分:严格执行教学计划,不按课程标准、教学计划组织教学活动的;课堂组织不力,课间疏于管理而造成学生伤害,情节较轻的;值周、值班不到位,造成安全管理事故和国有财产损失,情节较轻的;不遵守工作规程,课堂组织、考试命题、监考阅卷中出现工作失误者超量布置课外作业的不遵守学校考勤制度,无故不到校上班者;不服从领导临时工作安排的。

5. 顾全大局,主动为学校排忧解难,服从组织安排;正确处理教师之间的关系;关心、尊重同事,不说有损团结的话,不做有损团结的事情;上班期间不做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事5分)。

有下列情形之一,每次扣1分:上课时处理个人事务(擅离岗位、接听或拨打手机、玩手机吸烟等);未参加学校升旗仪式、政治学习、集会及其他重大活动;上班期间从事与本人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炒股、上网聊天等)同事之间搞不团结,吵架、打架及互相猜疑诋毁者

6.认真实施教育教学工作的每一个环节,认真备课、上课、批改作业,耐心辅导学生(5分)。  

有下列情形之一,每次扣1分:工作敷衍、实行放羊式教学;不按要求进行周前备课,无备课教案进教室者;作业不及时、认真批改

7.注重德育教育,把德育渗透在各科教学之中,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注重转化学困生、品行有缺陷学生,实施过程有计划、有记录,效果明显(5分)。

有讽刺、挖苦、歧视、谩骂学生每次1分

15

8.热爱学生,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不损伤学生的人格尊严,不讽刺、挖苦、歧视以及透露学生的个人隐私,不单纯以考核成绩评价学生。正视学生差异,注重学生个性发展(3分)

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因教师教育教学和管理原因出现流失学生现象,每发生一起扣1分。

9. 关心学生安全和身心健康,维护学生正当权益,危急时刻挺身而出保护学生安全(3分)。

随意停课及组织学生参加未经批准的集会和其他商业性活动,随意让学生停课或让学生出教室的,每次扣2分

10.注重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生活等习惯(3分)。

 

11.主动家访,对本班学生每学年度家访一次以上。任课教师要参加每学期召开的家长座谈会。采用多种方式,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共同探讨教育孩子的方法(3分)。

每学年度家访少于一次的电话访),每学期家长交流次数少于一次以上的,扣1分

12.尊重家长,不指责、训斥家长,平等对待每一位学生家长;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思想,改进教育方法,提高教育艺术(3分)。

训斥、指责学生家长的,每次1分

10

13. 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切实减轻课业负担,严格控制作业量,提倡布置探究性、实践性的家庭作业;主动探索教育教学改革新方法、新模式(2分)。

片面追求学分或升学率,张榜公布学生的考试成绩和名次,每次扣2分;擅自停上体、音、美等课或占用课外活动时间,每次扣1分。

14.吃透教学大纲(课程标准),明确所教学科的目标要求,内容标准及学科结构。深入钻研教材,掌握教学重点和难点,备课认真、有效、有针对性(2分)。

工作应付,备课随意、低效每次扣2分。

15.及时分析班级学情,采取有效措施,促进不同层次学生共同进步(2分)。

对学生提出的问题不认真答疑解惑,每次扣1分;对学生错误放任自流,每次扣2分。

16.具有良好的创新意识,有计划地组织和引导学生开展创新实践活动,注重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建立发展性的学生评价观(2分)。

教育失职或方法不当,造成学生迷失方向,不思进取或沉溺网吧者,每人次扣3分。压制学生创造性精神和全面发展,不让学生参加兴趣活动者,每次扣2分。

17.掌握并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提高教学效果;教育教学效果好,质量高(2分)。

学生评教满意率低于80%者,每低5个百分点扣1分。上课学生意见大,经教育未有改正的扣1—2分。

25

18.不接受学生家长吃请、礼物、现金和有价证券,不以职务之便谋取私利(6分)。

有此情形之一的,每次扣2分。

19.不向学生乱收费,不擅自征订复习资料或推销学习资料及学习用品等(6分)。

学生乱收费;利用工作之便擅自、强行向学生推销各种报刊资料、教辅用具或其它商品,有此情形之一的,每次扣2分。

20.不在各类招生考试、评估考核、职称评聘、领导选拔任用、评先评优等活动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拉票贿赂(7分)。

有此情形之一的,每次扣2分。

21.不搞有偿家教,不在校外社会培训机构兼职、兼课。不得以获取利益为目的介绍、暗示或强制学生接受家教或到培训机构培训(6分

有此情形之一的,每次扣2分。

10

22.言行举止文明、规范,衣着服饰得体,打扮庄重,符合教师职业要求。坚持使用、推广普通话,使用规范汉字(4分)。

有下列情形者,每次扣1分:穿背心、短裤、拖鞋进教室者;在学校公众场合吸烟者;在校内喝酒或酒后上班者;用方言授课板书潦草

23. 坚守高尚情操,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师德规范,弘扬家庭美德,不参加赌博、迷信等活动(3分)。

进入不健康娱乐场所的,每次扣1分。

24.工作期间不玩扑克及娱乐游戏,不参与经商、炒股票等(3分)。

有此情形之一的,每次扣2分。

10

24.具有终身学习与持续发展意识和能力,主动学习先进教育理论、学科专业知识,了解国内外教育改革与发展经验做法,深刻理解课程改革的理念、方法和策略(3分)。

安于现状,教育思想落后,教育方法陈旧者,不得分。

25.注重更新知识结构,学习目标、计划、笔记齐全;每年读一本以上教育理论专著、作读书笔记、撰写一篇教研论文和教学反思成效显著4分)。

不参加各类公开课的听课、说课、评课活动,每次扣1分;论文、反思弄虚作假,抄袭剽窃他人学术、科研成果不得分。

26.积极参加各种继续教育学习、校本研修及教育教学经验交流活动,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完成年度继教学时(3分)。

不参加继续教育和规定的业务培训、研讨,每缺一次扣1分;未完成继教年度平均学时不得分。

 

附件2:

  师德失范违规事项记录表

学  校:                                            

姓  名

 

性  别

 

学  科

 

 

 

 

 

 

 

 

 

 

 

 

 

 

学校

师德

师风

考核

意见

 

 

 

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乡镇(办)中心校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教育主管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3:     

黄冈市师德师风考核表(20  年  季  学期)

内容

基  本  要  求

分值

教师自

教师互评

学生评议

家长评议

学校评议

考核得分

10

1.认真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以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影响和引领学生。

4

 

 

 

 

 

 

2.认真学习并遵守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依法履行教师职责权利。

3

 

 

 

 

3.加强学生法制教育,通过各种有效途径,向学生传授法律法规基本常识,教育学生自觉遵纪守法,增强学生守法意识及自我防范能力。

3

 

 

 

 

20

4.忠诚教育事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按时保质完成工作任务。

5

 

 

 

 

5. 顾全大局,主动为学校排忧解难,服从组织安排;正确处理教师之间的关系;关心、尊重同事,不说有损团结的话,不做有损团结的事情;上班期间不做与教育教学无关的事

5

 

 

 

 

6.认真实施教育教学工作的每一个环节,认真备课、上课、批改作业,耐心辅导学生。  

5

 

 

 

 

7.注重德育教育,把德育渗透在各科教学之中,培养学生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注重转化学困生、品行有缺陷学生,实施过程有计划、有记录,效果明显。

5

 

 

 

 

15

8.热爱学生,平等对待每一个学生,不损伤学生的人格尊严,不讽刺、挖苦、歧视以及透露学生的个人隐私,不单纯以考核成绩评价学生。正视学生差异,注重学生个性发展。

3

 

 

 

 

9. 关心学生安全和身心健康,维护学生正当权益,危急时刻挺身而出保护学生安全。

3

 

 

 

 

10.注重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生活等习惯。

3

 

 

 

 

11.主动家访,对本班学生每学年度家访一次以上。任课教师要参加每学期召开的家长座谈会。采用多种方式,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共同探讨教育孩子的方法。

3

 

 

 

 

12.尊重家长,不指责、训斥家长,平等对待每一位学生家长;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思想,改进教育方法,提高教育艺术。

3

 

 

 

 

10

13. 遵循教育规律,实施素质教育;切实减轻课业负担,严格控制作业量,提倡布置探究性、实践性的家庭作业;主动探索教育教学改革新方法、新模式。

2

 

 

 

 

14.吃透教学大纲(课程标准),明确所教学科的目标要求,内容标准及学科结构。深入钻研教材,掌握教学重点和难点,备课认真、有效、有针对性。

2

 

 

 

 

 

 

15.及时分析班级学情,采取有效措施,促进不同层次学生共同进步。

2

 

 

 

 

16. 具有良好的创新意识,有计划地组织和引导学生开展创新实践活动,注重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建立发展性的学生评价观。

2

 

 

 

 

17.掌握并运用现代教育技术,提高教学效果;教育教学效果好,质量高。

2

 

 

 

 

25

18.不接受学生家长吃请、礼物、现金和有价证券,不以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6

 

 

 

 

19.不向学生乱收费,不擅自征订复习资料或推销学习资料及学习用品等。

6

 

 

 

 

20.不在各类招生考试、评估考核、职称评聘、领导选拔任用、评先评优等活动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拉票贿赂。

7

 

 

 

 

21.不搞有偿家教,不在校外社会培训机构兼职、兼课。不得以获取利益为目的介绍、暗示或强制学生接受家教或到培训机构培训。

6

 

 

 

 

10

22.言行举止文明、规范,衣着服饰得体,打扮庄重,符合教师职业要求。坚持使用、推广普通话,使用规范汉字。

4

 

 

 

 

23. 坚守高尚情操,模范遵守社会公德和师德规范,弘扬家庭美德,不参加赌博、迷信等活动。

3

 

 

 

 

24.工作期间不玩扑克及娱乐游戏,不参与经商、炒股票等。

3

 

 

 

 

10

24.具有终身学习与持续发展意识和能力,主动学习先进教育理论、学科专业知识,了解国内外教育改革与发展经验做法,深刻理解课程改革的理念、方法和策略。

3

 

 

 

 

25.注重更新知识结构,学习目标、计划、笔记齐全;每年读一本以上教育理论专著、作读书笔记、撰写一篇教研论文和教学反思成效显著

4

 

 

 

 

26.积极参加各种继续教育学习、校本研修及教育教学经验交流活动,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完成年度继教学时。

3

 

 

 

 

合计

 

100分

 

 

 

 

 

 

 

 

附件4:

师德师风档案内容

 

1.师德师风情况记载。主要记载教师受表彰奖励情况、媒体报道的先进事迹、教书育人的突出成绩和经验等。

2.师德失范违规事项记录、违反职业道德规范情况记载。重点记载教师违反《湖北省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黄冈市教育系统师风建设“十个禁止”》情况。

3.学生、家长、社会和教师以及本人对师德师风的考核评价。

4.其他考核中师德考核情况。包括师德师风自我评价、年级组评价、学校评价和综合考核结果等。

5.师德培训记录。

6.其他与师德建设相关的材料。

 

 

 

 

 

 

 

 

 

附件5:

师德师风考核情况记载表

(20    学期)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参加工作 时间

 

职务(职称)

 

教师资格证书任教学科

 

现任教学科

 

现任教学段

 

考核得分

 

师德表现个人小结(300字左右)

 

失范违规情况

 

学校师德

考核意见

 

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编辑:项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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