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教办〔2019〕13号
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麻城市2019年“十佳师德标兵”、“四有”好老师评选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中心学校、麻城师范、局属各单位、相关民办学校:
经研究决定,现将《麻城市2019年“十佳师德标兵”、“四有”好老师评选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麻城市2019年度“十佳师德标兵”申报表
2.麻城市2019年度“四有”好老师申报表
3.麻城市2019年评选“十佳师德标兵”推荐人选名册(表样)
4.麻城市2019年评选“四有”好老师推荐人选名册(表样)
麻城市教育局
2019年3月18日
—1—
麻城市教育局办公室 2019年3月18日印发
—1—
麻城市2019年“十佳师德标兵”、“四有”
好老师评选实施方案
党的十九大以来,在麻城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广大教师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做党和人民满意的“四有”好老师,为我市教育事业改革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了一批爱岗敬业、关爱学生、教书育人、无私奉献的师德典范。为大力弘扬全市中小学优秀教师的师德风范和先进事迹,促进全市中小学师德建设再上新台阶,市教育局决定在全市开展“十佳师德标兵”、“四有”好老师评选活动,现将2019年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及名额
1.评选范围: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在职在岗的教学一线教师。
2.评选名额:每单位推荐“十佳师德标兵”一名、“四有”好老师一名作为候选人,评选出麻城市“十佳师德标兵”10名, “四有”好老师40名。
二、评选条件
(一)“十佳师德标兵”评选条件
1.立德树人,为人师表。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人民教育事业,自觉履行教书育人或管理育人的神圣职责。遵纪守法,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以及各项规章制度。
2.依法执教,敬业爱岗。严谨治学,廉洁从教,认真教研,服从管理,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和教育科研第一线,任劳任怨,无私奉献,师德事迹突出感人,在单位有一定的影响。
3.呵护生命,启智求真。关心教师和学生的全面成长,尊重教师和学生的人格,重视教师的专业成长和学生德育工作;坚持面向全体学生,对学生循循善诱,精心辅导,后进生转化工作成绩显著;关心帮助困难学生,耐心解决弱势学生的各种困难,深受学生的尊敬和爱戴。
4.创新进取,终身学习。潜心钻研业务,勇于探索创新,不断提高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水平;积极推行素质教育,教育教学或教研成绩显著;能坚持学习,拓宽知识视野,不断更新知识结构。
(二)“四有”好老师评选条件
1.有理想信念。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坚持立德树人。立足课堂,扎根教育教学第一线,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用自己的学识、阅历、经验点燃学生对真善美的向往。
2.有道德情操。对工作高度负责,尊重同事,甘为人梯,乐于奉献,模范践行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有大局观念,团结同事,识大体,善包容,在学校各项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工作成效显著。
3.有扎实学识。具备扎实的知识功底、过硬的教育教学能力、勤勉的工作态度,紧跟时代步伐,勇于开拓创新,能够在学习、处世、生活等各个方面成为学生的引路人,在教师群体中发挥了较强的示范辐射效应。
4.有仁爱之心。关爱学生,讲诚信,讲公正,尊重学生人格,关注学生心理健康,因材施教,做学生的良师益友,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创造公平的机会,让每一个学生都健康快乐成长,在培养和教育学生方面具有较为突出和感人的事迹。
各单位推荐候选人近三年年度考核在称职以上,“十佳师德标兵”推荐人选必须获得过市级及以上单项表彰,近两年师德考核均为优秀。已获得市级及以上师德标兵、劳动模范的,原则上不再参与此次评选活动。近5年违犯《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和违纪受过处分者,不得申报。
三、评选步骤
3.市教育局审核(5月7日至5月10日)。市教育局组建审核专班,对各单位候选人进行认真审核,审核结果报局党委确定。拟表彰的“十佳师德标兵”、“四有”好老师在麻城市政府网公示一周。
4.表彰奖励。对评选出的“十佳师德标兵”、“四有”好老师,市教育局将进行宣传和表彰。获得“十佳师德标兵”、“四有”好老师荣誉称号的教师,在教师聘任、奖励、职务晋升、年度考核、绩效工资发放、名师骨干评选等方面予以倾斜。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好这次评选活动,使活动的各个步骤落实到位,确保整个活动有组织、有领导、有影响、有实效。
2.严格评审。各单位要坚持标准、严格评审,把那些师德高尚、业绩突出、群众满意的对象评选出来,经得起群众和时间的检验。
3.及时报送。各单位推荐人选事迹材料要真实感人(字数在3000字左右),于5月6日前将候选人事迹材料、申报表、推荐人选名册(见附件3、4)报教管科。要求上报材料交纸质及电子档,并提供候选人获奖证书等原件,上报人选不得突破分配名额。
附件1:
麻城市2019年“十佳师德标兵”申报表
姓 名 |
| 性 别 |
| 出生年月 |
| 政治面貌 |
| |
民 族 |
| 籍 贯 |
| 文化程度 |
| 教 龄 |
| |
职 务 |
| 职 称 |
| 工作单位 |
| |||
学校类别 | 幼儿园□ 小学□ 初中□ 九年制□ 完全中学□ 高中□ 职业学校□ | |||||||
何年何月受到何种表彰 |
| |||||||
工作简历:
| ||||||||
主要事迹:
| ||||||||
学校推荐意见 |
负责人: 年 月 日(盖章) | |||||||
市教 育局 意见 |
负责人: 年 月 日(盖章) | |||||||
说明:此表双面打印一式二份(学校留存一份、教师管理科一份),于2019年5月6日前报送
教师管理科。
附件2:
麻城市2019年“四有”好老师申报表
姓 名 |
| 性 别 |
| 出生年月 |
| 政治面貌 |
| |
民 族 |
| 籍 贯 |
| 文化程度 |
| 教 龄 |
| |
职 务 |
| 职 称 |
| 工作单位 |
| |||
学校类别 | 幼儿园□ 小学□ 初中□ 九年制□ 完全中学□ 高中□ 职业学校□ | |||||||
何年何月受到何种表彰 |
| |||||||
工作简历:
| ||||||||
主要事迹:
| ||||||||
学校推荐意见 |
负责人: 年 月 日(盖章) | |||||||
市教 育局 意见 |
负责人: 年 月 日(盖章) | |||||||
说明:此表双面打印一式二份(学校留存一份、教师管理科一份),于2019年5月6日前报送
教师管理科。
附件3:
麻城市2019年评选“十佳师德标兵”推荐人选名册(表样)
序号 | 所在学校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学历(学位) | 专业技术职务及任职时间 | 教龄 | 任教学科 | 从事班主任工作时间 | 受表彰情况 | 教科研成果 | 学生获奖情况 | 近三年考核情况 |
|
|
|
|
|
|
|
|
|
|
|
|
|
|
注:1、受表彰情况填写所获乡级、市级、省级以上表彰或荣誉称号。
2、教科研成果填写公开发表或出版的论文和专著、所承担的省级以上科研课题。
3、学生获奖情况主要填写学生受乡级、市级、省级以上表彰奖励情况。
4、此表用电子表格形式填写,于5月6日前交纸质(含电子档)、各类证书原件等到教师管理科。
附件4:
麻城市2019年评选“四有”好老师推荐人选名册(表样)
序号 | 所在学校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学历(学位) | 专业技术职务及任职时间 | 教龄 | 任教学科 | 从事班主任工作时间 | 受表彰情况 | 教科研成果 | 学生获奖情况 | 近三年考核情况 |
|
|
|
|
|
|
|
|
|
|
|
|
|
|
注:1、受表彰情况填写所获乡级、市级、省级以上表彰或荣誉称号。
2、教科研成果填写公开发表或出版的论文和专著、所承担的省级以上科研课题。
3、学生获奖情况主要填写学生受乡级、市级、省级以上表彰奖励情况。
4、此表用电子表格形式填写,于5月6日前交纸质(含电子档)、各类证书原件等到教师管理科。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