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教工〔2018〕4号
关于开展2018年
教育系统“最美家庭”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中心学校、麻城师范、局属各单位、相关民办学校工会:
为进一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麻城“孝善文化”,促进教职工幸福文明家庭建设,激发教职工事业热情和岗位建功动力,倡扬向上向美、文明和谐之风,市教育工会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内继续开展“最美家庭”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18年12日10日至2018年12月15日。
二、评选名额
各单位推荐报送1个幸福文明教职工家庭,评选表彰10个“最美家庭”。
三、评选条件
1.爱党爱国。家庭成员爱党爱国,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崇尚健康、科学、文明、向上的生活方式。
2.遵纪守法。家庭成员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令,做遵纪守法的模范。
3.夫妻恩爱。夫妻关系平等,相互尊重。生活中互敬互爱,事业上彼此支持,共同履行家庭责任。
4.敬老爱亲。家庭成员践行中华孝悌文化,孝敬父母长辈,相互扶持,相互援助,关系和谐,充满关爱。
5.重视教育。重视言传身教,重视营造良好家风,教育方法科学,子女教育以德为先,品学兼优。
6.重视读书。家庭中拥有良好的读书习惯和读书氛围,并学以致用,家庭文化生活丰富活跃。
7.勤俭持家。珍惜资源,移风易俗,无奢华和铺张浪费,崇尚和践行低碳、自然、健康生活。
8.邻里友善。邻里守望和睦,团结友爱相处,遇事相互帮助,热心社区公益。
9.爱岗敬业。家庭成员爱岗敬业,熟练掌握相关科学技术知识,专业技术精,工作能力强,并取得优异成绩。
四、申报要求
1、各单位要以本次活动为契机,在本单位范围内开展一次评选推荐活动,形式自定。
2、推荐人选材料须以家庭为单位创建压缩文件于12月5日前上交教育工会。申报材料包括:(1)“最美家庭”推荐表一式3份;(2)事迹材料不少于1500字(一式三份);(3)家庭幸福生活照片3-5张。其中,全家福照片1张,其它照片3-4张。照片必须以家庭为核心,反映家庭故事、人文精神、最美时刻;(4)家庭成员在工作和学习上取得的优异成绩以照片或扫描件的形式作为材料附件报送。
附件:“最美家庭”推荐表
麻城市教育工会
2018年11月20日
附件:
教育系统2018年“最美家庭”推荐表
姓 名 |
| 性别 |
| 出生 年月 |
| 文化 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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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 |
| 家庭 成员 简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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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评选关键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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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事 迹 简 介 | (不少于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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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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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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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城市教育工会 2018年11月2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