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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 教师节表彰对象推荐工作的通知

2018年09月08日 08:29:26 访问量:1191

 

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

教师节表彰对象推荐工作的通知

 

各中心学校、麻城师范、局属各学校、相关民办学校:

2018年9月10日是我国第34个教师节今年教师节的主题是:弘扬高尚师德,潜心立德树人为进一步弘扬人民教师的高尚师德,营造尊师重教的浓厚社会氛围,激发广大教师爱岗敬业、教书育人,经研究决定,2018年在全市评选“麻城市十佳师德标兵”“麻城市四有好老师”“麻城市优秀班主任”“麻城市教坛新秀”“麻城市先进教育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对象

全市各级各类中小学(幼儿园)在职在岗的教学一线教师,均可推荐。副股级及以上干部,可作为先进教育工作者推荐。

二、表彰类别及名额

评选表彰209名。其中“麻城市十佳师德标兵” 10名,“麻城市四有好老师40名,“麻城市优秀班主任”66名,“麻城市教坛新秀”63名,“麻城市先进教育工作者”30名。

三、推荐评选条件

(一)“十佳师德标兵”评选条件

1.政治坚定,为人师表。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职业道德高尚,模范践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2.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模范履行岗位职责。热爱学习,业务水平较高,教育教学研究能力较强,教育教学方法得当,教育教学效果良好。得到学生,家长和社会公认,在当地有较大影响。

3.关爱学生,注重引导。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公平对待每一个学生,做学生的良师益友,师生关系平等和谐,深受学生爱戴。

4.作风正派,团结协作。严于自律,以身作则,团结同志,善于合作。在从教过程中清正廉洁,平等对待学生家长,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责之便谋取私利。

(二)“四有”好老师评选条件

1.有理想信念。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坚持立德树人。立足课堂,扎根教育教学第一线,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用自己的学识、阅历、经验点燃学生对真善美的向往。

2.有道德情操。对工作高度负责,尊重同事,甘为人梯,乐于奉献,模范践行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有大局观念,团结同事,识大体,善包容,在学校各项工作中发挥积极作用,工作成效显著。

3.有扎实学识。具备扎实的知识功底、过硬的教育教学能力、勤勉的工作态度,紧跟时代步伐,勇于开拓创新,能够在学习、处世、生活等各个方面成为学生的引路人,在教师群体中发挥了较强的示范辐射效应。

4.有仁爱之心。关爱学生,讲诚信,讲公正,尊重学生人格,关注学生心理健康,因材施教,做学生的良师益友,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创造公平的机会,让每一个学生都健康快乐成长,在培养和教育学生方面具有较为突出和感人的事迹。

(三)优秀班主任评选条件

1.政治坚定,为人师表。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职业道德高尚,模范践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热爱班级管理工作,育人效果好,深受学生爱戴,得到家长、社会公认,社会反响好。

2.关爱学生,成效显著。把德育放在教育教学工作的首位,善于培养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积极开展学生素质养成教育、法制安全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积极组织学生参加课外科技、文体活动、团队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等,注重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创新精神、实践能力、责任意识等。

3.业务精湛,实绩突出。业务水平高,教育教学研究能力强,在培养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工作中有思路、有创新、有成效。所带班级班风正、学风好、质量高,学校满意,家长放心。

4.团结协作,顾全大局。采取多种方式与任课教师交流沟通,关心留守学生、流动人口入学子女、学习有困难学生、残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主动与学生家长联系,充分尊重并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努力形成教育合力。

5.作风正派,廉洁从教。依法执教,严于自律,以身作则,在从教过程中清正廉洁,平等对待每一位学生家长,自觉抵制有偿家教,不利用职责之便谋取私利。

推荐对象为现任班主任,并有五年及以上班主任工作经历。

(四)“教坛新秀”评选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心强。理想信念坚定,热爱教育事业,热爱学生,爱岗敬业,兢兢业业,表现优良。

2.扎根基层,乐于奉献。不畏困难,敬业精神强,责任心强,在青年教师中具有模范带头作用,扎根基层教育,无私奉献。

3.坚持学习,业绩突出。好学上进,善于反思,积极参加各项培训,踊跃参加教科研活动,主动撰写教育教学论文,教学业绩突出,是学校公认的青年骨干教师。

4.育人为本,关爱学生。公平对待每一位学生,关心学生安全及身心健康,关注留守学生,建立民主和谐的师生关系;注重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生活等习惯。

推荐对象原则上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教龄不少于三年。

   (五)先进教育工作者评选条件

    1.办学方向正确,管理理念先进。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具有先进的办学理念和管理理念,创新意识浓,改革观念新,管理能力强,办学成效好。

2.依法治校,办学行为规范。坚持依法治校,构建依法决策、民主参与、自我管理的工作机制。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标准,开足开齐课程,均衡编班,规范招生,无乱补课、乱收费、乱办班等行为。

    3.严于律己,廉洁自律。作风民主,大局意识强,勤政廉洁,秉公办事,不计个人得失,不求名利,甘于奉献,团结同志,待人诚恳,受到师生好评。

推荐对象原则上从事教育教学管理须满三年。

三、推荐程序和评选办法

1.宣传发动。在教职工中广泛开展“创优争先”活动,营造良好的创先氛围。

2.组织评选。根据市教育局安排,对照评选条件逐级推荐,做到严把资格条件关,公开透明。

3.市教育局研究确认,并发文表彰,颁发荣誉证书。

凡有师德师风、党风廉政、计划生育等方面“一票否决”事项的一律不予推荐。

四、工作要求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校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在推荐评选过程中,要紧密结合本校实际,制定针对性强、操作性强、实效性强的评选方案。

2.树立正确导向。坚持评选条件,通过推荐评选,激励全市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为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3.严格评选程序。坚持基层推荐、组织审核、集体决定、公示上报等程序,不得突破推荐名额,不得指定对象,上报前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4.按时上报材料。各学校于920前收集推荐材料(一式一份)。材料不全不予受理,逾期不报视同放弃。 

 

附件:

1.2018年麻城市教师节表彰名额分配表

2.2018年“麻城市             ”推荐表

3.“一票否决”情况证明

 

 

麻城市教育局

                                       2018910

 

 

 

 

 

 

 

 

 

附件1

2018年教育节表彰各校名额分配表

单 位

名额

十佳师德 标兵

四有好  老师

优秀班 主任

教坛新秀

先进教育工作者

局机关及二级单位

2

0

0

0

0

2

职教集团

9

0

2

4

2

1

市一中

9

0

1

5

2

1

实验高中

7

0

2

2

2

1

市二中

5

0

1

1

2

1

市三中

5

1

1

1

2

0

思源学校

7

0

2

4

0

1

实验一小

5

1

1

2

0

1

实验二小

6

1

1

3

0

1

师范附小

4

0

2

1

0

1

幼儿园

2

1

1

0

0

0

特教学校

1

0

1

0

0

0

印刷厂

1

0

0

0

0

1

龙 池

7

1

1

3

1

1

鼓 楼

8

0

1

5

1

1

南 湖

6

1

1

2

1

1

开发区

5

0

1

2

1

1

中 驿

8

1

1

2

3

1

宋 埠

9

1

1

2

4

1

歧 亭

4

0

1

1

2

0

铁 门

7

0

2

1

3

1

白 果

9

0

1

3

4

1

夫子河

4

0

1

1

2

0

闫 河

3

0

1

0

2

0

龟 山

9

0

2

3

3

1

盐田河

5

0

1

1

2

1

张家畈

8

1

1

2

3

1

木子店

7

0

2

1

3

1

三 河

7

0

2

1

3

1

黄土岗

9

1

0

4

3

1

福田河

8

0

2

2

3

1

乘 马

8

0

1

2

4

1

顺 河

8

0

1

2

4

1

浮桥河学校

2

0

1

0

1

0

华英学校

2

0

0

1

0

1

博达学校

2

0

0

1

0

1

英才小学

1

0

0

1

0

0

合 计

209

10

40

66

63

30

附件2

 

2018麻城市         ”推荐表

 

 

性别

 

出生年月

 

  

(2寸免冠照)

工作单位

 

参加工作时间

 

政治面貌

 

学历

 

职称

 

班主任工作年限

 

职务

 

(800字以内)

 

 

 

 

 

 

 

 

 

 

 

 

 

 

 

 

 

 

 

 

 

 

 

 

 

 

 

 

 

 

 

 

 

 

学校

推荐

意见

 

 

 

 

 

                      盖章:

                                 

 

市教育局

意见

 

 

 

 

 

 

                       盖章:

                               

(此表正反两面打印)

附件3

 

“一票否决”情况证明

 

XXX、XXX、…等  名教师, 在计划生育、师德师风、党风廉政、社会综合治理等方面无“一票否决”事项。

特此证明。

 

 

 

                               (学校盖章)

                               年   月   日

1

 

编辑:项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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