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城三中2016年秋季学期国家财政助学金申请须知
一、资助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公示、存档。
(2)、建档立卡户学生须全覆盖,做到不漏一人,且给予甲等。
二、名额分配
全校建档立卡户学生共417人,全部给予甲等(1250元)。减去建档立卡户学生后,各班按非建档立卡户人数的大约19%的比例将名额分到各班,且全部给予乙等(750元)。根据资助中心文件精神的要求,各班不得多报,也不能少报。只能一对一分配,严禁拆分等。
三、资助对象(根据资助中心文件精神的要求)
1.精准扶贫建档立卡户全覆盖,不漏一人。
2.热爱祖国,热爱社会,热爱学校的,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的。
6、父母失去劳动能力的。
7、 特殊家庭:如,孤儿、单亲家庭、烈士家庭等。
四、申请资助的同学必须提供的资料及要求资料
1、资助申请表。(需贴相片,姓名、身份证及建行账号必须准确无误)
2、有身份证的必须提供本人身份证(第二代、正反两面)复印件1份(A4纸);无身份证的必须提供户主及本人户口本复印件各1份(A4纸);
3、村、居委会、街道办等出具的建档立卡户证明及其他贫困证明。(须签字、加盖公章)。
4、孤儿证、残疾证、烈士证等复印件(A4纸)。
以上资料须均按申请表在上,身份证复印件最后,其余附中间的顺序装订,装订好后交到班主任处。请所有受助同学必须在12月20号之前将资料交到班主任手中。不能按时上交材料或上交材料有误的视为自动放弃资助。
五、班主任上交材料及公示、上报。
(1)、请各位班主任务必于12月22号前将本班电子汇总表、纸质汇总表及学生申请资料交到江培元主任处(教学楼西头一楼办公室)。QQ:765706867
(2)、12月23—24号公示。
(3)、12月25号上报资助中心。
(4)、12月31号前资助款到学生账户。
(5)、元月8号前上交银行发放流水账单到资助中心。
因本次资助工作时间特别紧、任务重,请各年级主任、班主任把好关抓紧时间落实。
总务处
2016-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