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 告
查,熊巍,男,一(15)班学生。该生系留级生,自2007年入校以来,不注重品行修养,我行我素,多次违反校纪校规。2007年11月15日参与打架斗殴;12月8日晚自习后在寝室闹事受到管理员制止时,辱骂威胁管理员;2008年3月2日晚自习滞留教室准备图谋不轨。该生自2008年9月留级以来,仍不知悔改,经常旷课、迟到,无心向学;10月24日早自习迟到时受到学校领导批评,但该生强词夺理,不服管教,恶意顶撞。
查,胡麒麟,男,二(16)班学生。该生自入校以来,学习目的不明确,不能严格要求自己。在高一时该生想尽千方百计多次深夜从寝室翻出来到网吧通宵违规上网,受到留校察看的纪律处分。2008年9月20日,该生再次翻墙外出通宵上网被查获,当时该生百般狡辩,但在事实面前不得不认错。
鉴于上述两位同学的行为,根据《湖北省普通高级中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和《麻城三中在校学生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
给予:一(15)班熊巍勒令退学处分
二(16)班胡麒麟劝退处分。
在此,奉劝一、二年级中那些极少数品行不正的同学,赶快悬崖勒马,须知小错不改必然酿成大错,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只有加强品行修养端正学习态度,明确学习目的,才能顺利完成高中学生,才能报答父母的养育之恩,才能成为社会有益之人。
麻城市第三中学
2008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