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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城市第四批中小学名师、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2018年05月04日 08:52:58 访问量:1077

麻教办〔2018

 

麻城市第四批中小学名师、骨干教师评选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名师、骨干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提高中小学教师教书育人水平,根据《麻城市名师、骨干教师管理办法》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开展第四批中小学名师、骨干教师评选工作,特制订如下评选方案。

1、指导思想

    通过名师、骨干教师的选拔,努力建设一支适应学校改革发展需要、数量充足、结构合理、质量优良、富有活力和创新能力的高水平师资队伍,促进教师梯队的形成,促进教育教学水平的提高和创新人才的培养。

    二、评选范围及名额

评选范围为全市普通中小学、幼儿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特殊教育学校的在职一线教师和专职教研员。本届评选“麻城名师”30名、“麻城市骨干教师”280名。

3、评选条件

(一)麻城市级名师评选条件

1.具有高尚的道德情操、扎实的知识功底、过硬的教学能力、勤勉的教学态度、科学的教学方法,具有黄冈市及以上骨干教师资格,副高以上教师职称。

     2.积极开展教育教学改革,主持或承担了黄冈市及以上科研课题,研究成果具有较高的应用价值;主讲过麻城市级教育行政部门、教研部门举办的公开课、观摩课、示范课、学术讲座、专题报告等并获得好评。优质课竞赛获得麻城市级及以上奖次。义教学校、幼儿园承担过“国培计划”线上线下培训任务。 

3.教育教学思想先进,教学风格鲜明,近5年有教育教学论文或案例在省级及以上专业期刊上发表,或在省级及以上学术会上交流。

    4.指导和帮助中青年教师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对形成合理教学梯队做出重要贡献,较好地发挥了引领、示范作用。在麻城市级及以上学术研讨会上作过经验交流或担任过新上岗教师、班主任等培训任务,或指导青年教师在“两课”比赛中获麻城市级及以上级别的奖项(不少于3名)。

5.担任教育教学工作15年以上,且有10年以上的班主任工作经历,成绩突出,所培养的学生中,有公认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贡献者。

6.独立承担一门课程的教学,教师每学年不少于360课时,校级干部每学年不少于260课时。

    在同等条件下,各项成果丰硕的教师应优先申报评选。

  (二)麻城市级骨干教师评选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有良好的师德修养,是乡镇(学校)骨干教师。

    2.高中(含中等职业技术学校、专职教研员)、初中教师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和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小学(含幼儿园、特教)教师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和中级及以上教师职称。

    3.继续教育学时达到规定要求,计算机和普通话达到国家规定的相应水平。

4.有较高的教育理论修养和较强的教育教学科研能力,近5年承担过麻城市级及以上公开课、示范课、观摩课、优质课,并获得麻城市及以上奖次。 

5.担任教育教学工作10 年以上,且有5年以上的班主任工作经历,近5年承担或参与过麻城市及以上科研课题并有阶段性成果,或近5年在地市及以上专业期刊上发表教育教学论文或案例,培优转差有典型案例,并被同行认可。

6.独立承担一门课程的教学,教师每学年不少于360课时,校级干部每学年不少于260课时。

  四、评选办法及日程安排

1.个人申报(4月16日至4月20日):凡符合条件的教师均可申报,同时填写《麻城市名师、骨干教师基本情况一览表》(见附件),并呈报相应的原始证件(含复印件)、材料。

    2.学校组织推荐(4月21日至4月26日):学校(乡镇以中心学校为单位)评委会,根据名额分配表,按照评选条件和《麻城市评选第四批名师、骨干教师量化评分标准》(见附件)对申报的教师进行认真评议,投票决定推荐人选,在此基础上填写具体的考核意见,在学校范围内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后于5月4日前将推荐教师的相关材料(含电子档)、证件的复印件装订成册连同原件上报市教育局教师管理科。

.市教育局评审公示(5月5日至5月10日):市教育局组织由教师代表、专家和教育行政部门人员组成的评审委员会,对学校推荐的申报材料予以评审,确定麻城名师、骨干教师人选,报教育局党委会审定,并将审定结果在麻城教育信息网上公示一周。

.认定发证(6月1日后):公示无异议后,市教育局下发麻城名师、骨干教师命名文件及命名证书。

五、职责与待遇

(一)职责

.名师、骨干教师必须参加各种教师培训,并完成规定学时、学分。

2.名师、骨干教师每期至少完成2节校级示范课或1次学术讲座。

.每年至少要解决一个教学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形成经验并在校内加以推广,同时至少要撰写一篇有价值的学术论文。

.积极参加校级的教育教学活动,发挥示范和引领作用。

.市级名师要积极创建名师工作室,三年内至少培养1-3名青年教师,且被培养教师要有校级或校级以上优质课。

6.名师、骨干教师要积极开展“比访”工作,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同时有义务参加市教育局组织或安排的教育教学研讨或对外交流活动中承担教育教学观摩、示范课、送教下乡等活动。

(二)待遇

.当选麻城市级名师、骨干教师是评选上一级名师、骨干教师的必要条件。

.在评职、晋级、提拔等方面,在同等条件下名师、骨干教师予以优先。

.各学校要为名师、骨干教师的学习工作提供方便,创设良好环境,大力支持名师、骨干教师的教育教学改革实验和教育科研实验。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学校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把评选活动作为推进教师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各单位要成立工作专班,认真组织实施。为了确保评选活动顺利推进,市教育局成立了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张云飞

副组长:程革力  邓忠学 

成 员:鲍  冰  戴大明  陈友洲 董卫阳  冯学鹏

        各中心学校、市直学校(幼儿园)主要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管科,陈友洲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麻城市名师、骨干教师评选的日常工作。

(二)积极宣传,公正透明。各学校要将评选的有关政策及日程安排在教师中广泛宣传,让广大教师知晓评选活动内容,组织教师积极参与。同时互相监督,确保评选活动公开、公正、公平。

(三)规范操作,严明纪律。各学校要按照评选范围、评选条件所规定的内容组织教师准备参评材料,内容要真实、具体,有事实、有数据,防止空洞,每位教师的参评材料复印件均要按照《量化评分标准》列出的项目顺序装订成册,同时要遵守时间规定,逾期没有上交相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各学校要加强评选过程管理,严明纪律,防止弄虚作假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查证属实后,撤销其荣誉称号。

(1)在评选中弄虚作假,骗取荣誉称号;

(2)违法乱纪、有损教师形象的;

(3)年度考核为不称职的;

(4)不安心教育教学工作,未经组织批准,外出应聘的;

(5)其他应予撤销称号的。

 

    附件:

1.麻城市第四批名师、骨干教师推荐名额分配表

2.麻城市第四批名师、骨干教师评审量化评分标准

3.麻城市第四批名师、骨干教师量化评分表

4.麻城市第四批名师、骨干教师人选基本情况及评审成绩统计表

    5.麻城市第四批名师、骨干教师基本情况一览表

 

 

 

 

 

 

附件1:

麻城市第四批名师、骨干教师推荐名额分配表

单  位

名师

骨干教师

 

单  位

名师

骨干教师

实验高中

1

9

铁门

1

13

职教集团

1

14

白果

1

23

一中

1

17

夫子河

1

7

二中

1

8

阎河

1

9

三中

1

7

龟山

1

16

思源学校

1

8

盐田河

1

10

一小

1

6

张家畈

1

13

二小

1

8

木子店

1

11

附小

1

1

三河

1

12

幼儿园

1

1

黄土岗

1

10

特教学校

1

1

福田河

1

13

龙池

1

9

乘马岗

1

14

鼓楼

1

11

顺河

1

16

南湖

1

11

华英学校

1

1

黄金桥

1

2

博达学校

1

1

浮桥河

1

1

英才小学

1

1

中馆驿

1

14

 

教科院

1

1

宋埠

1

18

 

 

 

 

歧亭

1

6

 

合计

36

323

1

 


姓名

 

 

出生

年月

 

教龄

 

任教

学科

 

学校

 

现任专业技术

职务及任职时

 

起始学历单位及毕业时间、学校、专业

 

最后学历、学位及毕业时间、学校、专业

 

3年年度

考核情况

2016

2017

2018

 

 

 

教学工作情况

现任教年级、学科及时间

核定年教学工作量

年均完成教学工作量(课时)

 

 

 

普通话等级

 

继续教育情况

 

各级表彰

 

优质课、公开课、示范课、观摩课情况

 

课件、教具、教案获奖情况

 

课题研究情况

 

专著或教育教学论文发表及获奖情况

 

 

 

 

 

辅导学生竞赛情况

 

 

 

 

指导青年教师情况

 

 

 

近三年教学业绩

 

 

 

支教援教情况

 

学校审查意见

 

 

盖章      2018年    月    日

附件5

麻城市第四批名师、骨干教师基本情况一览表

 

1

 

编辑:项晓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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