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城市中小学优秀学科教师量化评分标准细则
序号 |
项目 |
分值 |
评分要求 |
1 |
各级表彰 |
10 |
受各级党委、政府或人事、教育部门联合表彰,国家级7分,省级6分,市级5分,县级3分,乡镇级2分,部门单独表彰下靠一级记分。教科研部门、教育机构表彰学科优秀教师、先进个人等同部门单独表彰。 |
2 |
一师一优课 |
10 |
参与“一师一优课”活动,国家级10分,省级5分,市级4分,县级3分.同一课次不累计记分)。 |
3 |
优质课、公开课、示范课、观摩课 |
20 |
在县级及以上担任优质课、公开课、示范课、学术讲座、送教下乡的主讲课,国家级5分,省级4分,市级2分,县级1分。(同一课次不累计记分) |
4 |
论文、课件、教具、教案评选 |
15 |
在教育主管部门(含教研部门、教育机构)举办的论文、课件、教具、教案评选中获奖,国家级4分,省级3分,市级2分,县级1分。(同一篇次不累计记分) |
5 |
课题研究 |
15 |
主持或参与县级及以上课题研究并结题,有一定研究成果。国家级8分,省级5分,市级3分,县级2分,参与者减半记分。未结题课题减半记分 |
6 |
论文(发表) |
10 |
作为第一作者在省级及以有邮发代号的上学术刊物公开发表过2篇以上本学科的有较高学术水平研究论文。国家级5分,省级4分。 |
7 |
辅导学生竞赛 |
5 |
辅导学生在学科竞赛中获奖,国家级2分,省级1分。(不累计记分) |
8 |
指导青年教师成长 |
5 |
指导青年教师在市级以上教学竞赛中获奖,国家级3分、省级2分、市级1分。 |
9 |
年度考核 |
5 |
近五年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每年记1分 |
10 |
继续教育 |
5 |
近三年,每年参加各类继续教育培训40学时以上(校本培训最多按20学时计入,教研活动最多按15学时计入),每年记1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