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国家公职人员自建私房自查申报表和汇总表报送说明
各中心学校、市直学校、相关民办学校:
由于省委巡视组向黄冈市委提出对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建私房进行专项清理的要求,黄冈市纪委监察局布置了此次清房工作,请各单位按黄冈市国家公职人员自建私房自查申报表和汇总表填报要求填报,各单位在填报时继要注重效率又要注重质量,力争做到上报不漏户,表格不漏项,确保上报房屋信息真实、准确。各中心学校、市直学校、相关民办学校的纪检监察员要具体负责审核所有电子稿及纸质稿。在规定的时间将自建私房自查申报表(个人)、汇总表(单位)及自查报告(单位)的纸质稿(一式两份)和电子稿报市教育局监察室(邮箱mcjy****@163.com)。
各单位上交电子稿及纸质稿时间安排
28日 上午:龙池、鼓楼、南湖、黄金桥、中驿、宋埠、歧亭、铁门;下午:实验一小、实验二小、附小、幼儿园、思源学校、二中、三中、五中、印刷厂、华英学校、博达学校、英才小学
29日 上午:木子店、张家畈、盐田河、顺河、三河、白果、夫子河、浮桥河;下午:龟山、乘马、黄土岗、福田河、闫河
注: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规定时间报送请提前与监察室联系变更报送时间。
提示:请各单位注意此次填报与上次填报的不同要求,尤其是自建私房自查申报表(个人)签名前要写上“属实”二字。
教育局监察室
201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