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学考﹝2020﹞3号
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0年湖北省普通高中
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组织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县教育考试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厅[2020]8号)(下称《指导意见》)、湖北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做好2020年教育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鄂防指发[2020]198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鄂政发〔2019〕14号)文件精神,统筹抓好疫情常态化防控和考试组织实施工作,安全、平稳、顺利完成2020年我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组考工作,确保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做好2020年我省学业水平考试组织实施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准确把握形势,提高思想认识
2020年的学业水平考试,是我省自1977年恢复高考制度以来规模最大的一次教育考试,涉及2018级、2019级两个年级学生,9门科目同时开考,考试规模大,考试时间推迟,组考和防疫任务艰巨繁重。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依然复杂多变,风险挑战依然存在,诸多不利因素叠加给今年的考试组织工作带来诸多困难和压力,全省教育考试战线将面临一次大考。今年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收官之年。在这样一个极其特殊的年份,安全、平稳、圆满完成今年学业水平考试组考任务,对巩固2019年高考综合改革成果、坚定考试改革信心和决心、深入落实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各地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把握疫情常态化防控形势下组考工作面临的基本特点和复杂困难局面,清醒认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不确定因素以及由此给组考工作带来的风险挑战,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上来,自觉站在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高度,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记政治责任,以战时状态、战时标准、战时举措,提前谋划,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规范操作,严格管理,严明纪律,把各项工作做得更深更细更扎实,确保疫情防控和组考工作万无一失。
二、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安全工作
各地要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实施意见》要求,不断完善“政府宏观管理、教育部门统筹指导、专业考试机构组织实施”的办考体制,健全“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逐级负责”和部门联防联控的办考机制,严格执行重大事项“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会议决定”制度和重大事件向本地党委政府和上级单位请示汇报制度;要在本地党委、政府和招生委员会的领导下,组织领导和统一指挥本地考试工作,统筹协调和妥善解决好考试期间遇到的重大问题,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组织标准和要求,设立考区委员会,健全考区组织机构,成立考试联合指挥部,落实部门联动值班制度。考试期间,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要求,参加组考工作的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好“一把手”的关键作用,做到亲自关心、亲自把关、亲自协调、亲自督促,要主动扛起领导责任,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带头担当,主动作为,为干部群众做好示范表率。
考试安全是组考工作的重中之重,任何时候都必须作为第一要务和头等大事来抓。各地要认真落实考试安全工作“一把手”工程,主要负责同志必须亲自抓,负总责;认真落实考试安全工作“谁主管,谁负责,谁承担,谁负责”的分级负责制,逐级明确安全工作责任主体,压实各级安全工作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责任到岗,落实到人;认真落实考试安全工作监督机制,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必须按照“一岗双控”、“多岗监督”的制度设计,确保做到岗位之间、环节之间、人员之间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和无缝对接;认真落实人防和技防相结合的监督措施,重要场所、重要环节、重点人员的工作轨迹必须使用技术手段进行全过程、不间断、全方位、无死角电子监控和录像,并实行回放查看制度;认真落实考试安全工作自查和督查制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考情绪、松动心态,慎之又慎、细之又细地抓好安全防范工作,所有考区和考点考前均须进行安全自查,接受上级督查,做到安全漏洞和隐患早发现、早预防、早排除、早应对,努力将安全风险降到最低限度,确保考试期间重要场所、重要设备、重要系统、重要信息的运行安全;认真落实考试安全工作责任清单和台帐制度,涉密岗位、环节和人员必须制定安全工作责任清单,明确安全工作职责、目标、任务和措施,建立安全工作台帐,做到有据可查和责任可究;认真落实考试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制,对失职、渎职等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执纪问责,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三、完善工作机制,加强联动协作
完善考务指挥工作机制。各地要充分发挥考务指挥中心、应急指挥系统等信息系统的作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联动,建立统一调度、上下协同、左右联动的考务指挥体系,确保考务指挥工作畅通无阻。考试前,考区相关系统和设备应提前与省级考务指挥平台调试连通。考试期间,考务指挥人员、试卷值守人员、疫情防控人员、应急保障人员、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络员等应坚守岗位,保持通信畅通,随时做好应对突发事件的准备。
完善联防联控与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各地要按照《指导意见》要求,把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纳入考区疫情防控与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机构,进一步细化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和任务,进一步完善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措施,进一步健全疫情、舆情、极端天气等各类突发事件信息的监测、收集、报告、分析、研判、预警、响应、处置工作机制。考试前,要提请本级人民政府或招委会组织召开部门联席会议,研究解决考点疫情防控和考试环境综合治理等事项,会同卫健、保密、公安、经信、疾控、电力等成员单位联合开展考试环境综合治理、考试安全保密、卫生防疫督导检查,提请卫健部门统筹为各考点配备健康副主考、专业医护人员和急救设备,指定疫情防控定点医疗机构,开通发热门诊绿色通道,指导各考点设置临时留观场所,组织开展防疫知识培训和应急处置演练。考试期间,遇有突发事件,要加强与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协同配合,通力合作,联合行动,快速应对,妥善解决问题。
四、加强教育培训,选好管好队伍。
各地要认真落实培训上岗制度,分层分类开展考务培训,确保做到辖区所有考试工作人员培训全覆盖。要分别针对考务、巡视、监考、视频监控工作人员开好“四会”,重点从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考试规则、实施程序、操作规范、高科技作弊识别等六个方面讲好“六课”,重点从思想、作风、纪律、廉洁四个方面抓好“四教”。要针对不同岗位特点编制不同培训教材,丰富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方式,多制作要点式、条目式、流程式、案例式、示范操作式培训教案和口袋式工作手册,多录制网络培训课件,让他们通过微信公众号和QQ等社交工具时时可学处处能学,不断提高培训效率和效果。要以问题为导向,注意多收集过往考试常见问题,从案例着手,剖析根源,让受训人员加深印象,避免再犯同样错误,不断降低考务操作失误率。要结合培训融合开展思想、作风、纪律和廉政教育,用身边的人和事作为“活教材”,用先进事迹传递正能量,用反面典型警示教育党员干部。要通过培训和教育,让广大考试工作人员都要有所收获,不仅能了解、掌握、熟悉考务操作规程,更要牢记自己肩负的使命和职责,知晓违纪违规带来的后果和应该承担的责任。
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对考务队伍的选聘和管理,认真落实考试回避制度,严格人员选聘标准和条件,严把人员选聘关,确保办考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对关键环节和重点岗位工作人员的选聘要实行政治审查,必须选用政治过硬、作风过硬、能力过硬、讲原则守规矩敢担当的党员干部担任,重点选好主考、副主考、试卷员(试卷领取、运送、保管、回收、整理等人员)、考务员、巡视员、监考员、司铃员等。要坚持严管和厚爱并举、激励和约束并重的原则,不断完善考试队伍监督管理和激励约束机制,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始终上紧制度规矩的“紧箍咒”,教育引导广大考试工作人员自觉用制度约束行为,用作风保证行为,用纪律管住行为,少犯错不犯错,真正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同时,要旗帜鲜明地选用、支持、鼓励、保护那些在违纪违规违法行为面前敢于坚持原则的同志,努力激发他们的干事热情,让他们能够放下包袱,消除顾虑,心无挂碍,轻装上阵,对违纪违规行为敢管敢抓。
五、抓好疫情防控,确保师生安全
各地要按照《指导意见》和《中小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修订版)》的要求,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制定本考区组考防疫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完善防疫工作制度和机制,细化防疫工作措施,压实属地、部门、单位、学校和学生五方责任,加强防疫知识宣传培训,强化组考人员责任担当,全面落实常态化精准防控要求,确保广大考生和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要认真落实考前健康监测制度。从考前第14天开始,所有考生和组考人员均应进行连续14天体温测量,实行体温和健康状况日报制度,由所在学校和单位建立健康状况监测台帐。考前第14天和第3天,各考区教育考试机构应会同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对本考区所有考生健康状态进行大数据筛查。对连续监测期间体温测量异常或身体出现异常的考生和工作人员,应督促其及时就医诊治,考前身体仍然异常的考生,包括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密切接触者以及已治愈但未超过14天的新冠肺炎病例,均应提请卫生健康部门、医疗抗构和疾控机构进行专业评估,教育考试机构应会同相关机构根据评估意见、共同研判考生是否可正常参加考试,能否与健康考生同场考试,是否需要安排在隔离考场考试。考前3天内有发热症状的组考人员不得参与考试工作。
要认真做好各项防疫保障工作。考前,考点应配齐配足防疫物资,入口处设置多条体温检测通道和多个体温检测点以及留观室、遮阳避雨棚,准备一定数量的专用隔离考场和备用考场;试卷运输车辆、试卷分发整理场所、试卷保管室、考点办公室、考场、通道、桌椅等场所和设施使用前均应进行严格的清洁消毒,确保考试场所清洁卫生。考试期间,除极端天气外,考点办公室、考场应打开门窗,保持室内空气流动。每天考试结束后,应对所有考场进行一次预防性消毒。
要加强人员进出组织管理。严格控制人员进入考点的密度和速度,引导考生有序排队进入,保持学生之间安全间距,避免人员拥挤,扎堆聚集。所有考生和工作人员进入考点时,均应接受体温检测,体温超过37.3℃且复检仍不合格者,应根据专业机构评估意见研判其是否具备参加考试和组织考试工作的条件,凡不具备条件者,考试工作人员不得承担考试工作,考生不得与健康考生同考场考试。每场考试结束后,考生应按监考员指令有序安静离场,严禁学生退场时大声喧哗和追逐打闹,考点可统筹安排各考场学生错峰分批退场,避免同时退场出现拥堵聚集。
要快速妥善处置考中异常情况。对考试当天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者,经专业评估具备继续完成考试条件的考生,应安排到备用隔离考场考试。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的考生,其试卷、答题卡、草稿纸、个人物品等应进行细致的消毒处理,并单独记录、封装、上报。
六、加强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
加强考风考纪宣传教育。各地要通过高中学校,采取板报、主题班会、考前动员会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开展考风考纪、法律法规和警示案例教育活动,准确、全面解读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的性质和功能,引导学生以平和的心态诚信考试;要努力营造“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考试氛围,让广大考生和家长知晓违纪违规行为造成的后果,认识违纪作弊行为带来的危害,自觉维护国家教育考试秩序。
加强试卷流转管理。各地要进一步健全试卷流转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认真开展安全风险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完善试卷流转场所的人防和技防设施,加强对涉密场所及人员的监督管理,切实做到试卷流转过程始终实行双岗或多岗监督。试卷清点、整理、分发和保管等场所必须安装2个以上摄像头,进行全过程不间断全方位无死角监控,并实行回放查看和报告制度,确保试卷流转环节和流转过程的绝对安全,确保各环节内部不发生任何失密、泄密、窃密等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加强考生入场管理。入场安检时,监考员须按照安检工作流程,在视频监控下对考生入场进行安检和身份验证,严防考生将手机等作弊器材和违禁物品带入考场,严防替考行为。
加强考场纪律管理。充分发挥监考员的关键作用,督促监考员认真履职,坚持原则,严把考场纪律关,对违纪违规行为要敢抓敢管敢处理,确保考场不发生考试秩序混乱、场面失控、大面积舞弊现象。充分发挥视频监控系统对违纪违规行为的震慑作用,所有考场考试情况均需录像并保存,必要时交由上级考试机构回放核查。
加强薄弱考点管理。各地要重点加强对薄弱考点的指导和督察,坚持防范在先、监管于中、惩治于后的原则,采取重点约谈,分片包干、蹲点督导、交换监考员、加派巡视力量等多种措施综合施策,多措并举,精准发力,严肃考风考纪。
附件:1.2020年湖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试卷(答题卡)发放、回收工作安排
2.2020年湖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考区(考点)考前组考防疫安全检查安排
3.湖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考场规则(2020版)
4.湖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实施程序(2020版)
5.湖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广播指令(2020版)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
2020年9月11日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办公室 2020年9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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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2020年湖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
试卷(答题卡)发放、回收工作安排
一、试卷(答题卡)发放工作
(一)试卷(答题卡)发放时间与地点
时间 | 领卷单位及领卷时间 | 备注 |
11月3日 下午 | (13:00)荆州市、荆门市、(14:00)黄冈市、咸宁市 (15:00)仙桃市、黄石市 | (1)以考区为单位按考点发放。 (2)各单位按规定时间顺序领卷。 |
11月4日 上午 | (7:30) 恩施州、神农架、(9:00)十堰市、(9:30)宜昌市 (10:00)襄阳市、(10:30)孝感市 | |
11月4日 下午 | (13:00)随州市、鄂州市、天门市、潜江市 (14:00)武汉市:新洲区、江夏区、蔡甸区 武昌区、洪山区、汉南区 (15:00)武汉市:东西湖区、江岸区、江汉区 黄陂区、硚口区、青山区、汉阳区 |
发放地点:湖北楚才教育考试印务中心
(二)试卷(答题卡)发放要求
1.领卷组织。以市(州)为单位集中统一领取试卷,市(州)教育考试机构负责所辖县(市、区)考区试卷领取的组织领导和现场管理工作。
2.领卷人员。各考区要从10月20日开始对所有试卷领取运送人员进行连续14天日常体温测量和身体健康状况监测,领卷前3天内有发热症状的不得参加试卷领取运送工作。各考区领卷人员不得少于3 人,须由符合条件的正式在编人员组成,配备公安人员,带队人员须由教育考试机构负责人担任。各市(州)于10月25日前将所辖各考区领卷人员名单(附件1)、保密室值班人员名单(附件2)通过学考信息平台上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
3.领卷车辆。试卷领取前,各考区应对试卷运送车辆进行彻底消毒和清洁工作。运送试卷的车辆除本车司机、公安人员、教育考试机构押运人员外,不允许其他人员随车同行。试卷运送车辆应使用专用密封车辆,车辆须安装GPS定位设备和视频监控系统,并配备押运车辆。GPS定位设备应于10月25日到省教育考试院沙湖考试基地安装调试并与省级平台联通。车辆货箱应配备专用锁,钥匙由领卷负责人和公安人员分别掌管。试卷运送车辆应实行全程视频监控和GPS定位,省教育考试院将对试卷运送全过程进行监控和定位,确保试卷运送过程的安全。
4.进场要求。进场时,所有领卷人员必须接受体温测量,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同时应提供介绍信,出具身份证,核对试卷预订单,办理领卷登记手续,接受安检。手机等违禁物品须存放在指定位置,严禁带入试卷发放场所。领卷车辆应按现场要求停放在指定地点。
5.清点要求。各考区领取试卷(答题卡)时,应按考点和考试科目清点试卷(答题卡)袋数、检查试卷袋外的防伪膜是否完好。清点无误后,按考试科目放入学考专用试卷白布袋,袋口使用保密铅封封口,并用专用标签注明本袋试卷的科目、考点名称、考试时间以及试卷袋袋数等。
6.出场要求。各考区领取试卷装车后,须检查领卷车辆是否上锁、开具出门证后方可离开发卷场所。
7.运送要求。试卷(答题卡)领取后应立即返回,不得办理其他事务,不得中途停留,不得搭载与试卷运送工作无关的人员和物品。试卷运送车辆GPS定位和视频监控系统须不间断运行,到达目的地前运送车辆不得熄火断电,防止监控中断。试卷送达后,应立即向省教育考试院学考办值班室报告试卷运送情况。试卷发放及保管期间,省教育考试院学考值班室将安排人员24小时值班。值班电话:****。
二、试卷(答题卡)回收工作
(一)试卷(答题卡)回收时间与地点
回收时间 | 单 位 | 备 注 |
11月8日 下午考试结束后 | 武汉市、黄石市区、鄂州市、潜江市、仙桃市、天门市 | 如因特殊情况确需推迟交卷,必须与省教育考试院学考办联系 |
11月9日 | 黄石(阳新、大冶)、孝感市、荆门市、黄冈市、 咸宁市、随州市、襄樊市、荆州市、宜昌市、神农架林区、恩施州、十堰市 |
回收地点: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沙湖考试基地三号楼。
(二)试卷(答题卡)回收要求
1.回收组织。市(州)教育考试机构负责统筹安排和组织管理所辖各考区试卷(答题卡)回收工作。答题卡回收时,各市(州)教育考试机构须派专人到答题卡回收点,协助做好本辖区各县(市、区)答题卡回收工作。
2.健康监测。各考区送交答题卡人员进入回收点时,需接受体温测量,并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同时做好手卫生和自身防护。上交试卷(答题卡)前3天内出现发热症状的工作人员不得参加答题卡回收工作。
3.回收材料。
考生答题卡:⑴答题卡交接清单;⑵考生答题卡;⑶备用试卷、备用答题卡,使用备用试卷或答题卡的考生原作答试卷、答题卡。在备用隔离考场考试的考生,其答题卡应进行细致的消毒处理,并单独记录、封装、上报。
缺考材料:⑷缺考考生汇总表(考务平台下载打印并盖章);⑸缺考考生数据库。
违规材料:⑹违规考生统计表(考务平台下载打印并盖章);⑺违规考生数据库;⑻违规考生情况记录表;⑼考生违规行为告知书(考试院联)。
其他材料:⑽备用试卷(答题卡)启用汇总表;⑾备用试卷(答题卡)启用登记表;⑿试卷保管、分发监控回放情况记录表;⒀考试异常情况报告。
回收材料⑴⑵⑶交至沙湖考试基地三号楼3、4楼答题卡存放库房;⑷(6)(8)⑼⑽⑾⑿⒀交至三号楼4楼小会议室;⑸⑺通过学考信息平台上报。
4.交接要求。各市(州)、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应提前填写好考生答题卡交接清单(每个科目单独填写一式两份,小语种和英语一起填写一式两份)。语文、思想政治、历史、外语四个科目在4楼库房交接;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地理五个科目在3楼库房交接。交接时双方共同核对各科答题卡袋数量,确认无误后当场签字交接,交接清单由省教育考试院学考办和县(市、区)教育考试机构各留一份备查。
5.送交专用白布袋。各地应将领取试卷和答题卡时使用的学考专用白布袋如数送交省教育考试学考办(学考办将按照各考区领卷时登记的白布袋数量进行核销),白布袋回收地点:三号楼1楼。
附:
1.2020年湖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领卷人员备案表
2.2020年湖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保密室值班人员及值班安排备案表
3.市(州)、县(市、区)试卷(答题卡)发放工作流程图
4.市(州)、县(市、区)试卷(答题卡)回收工作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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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1
2020年湖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领卷人员备案表
市(州) 县(市、区) | 姓 名 | 单位 | 职务 | 身份证号 | 联系电话 | 路途所需时间 (小时)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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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请在备注栏内标明领卷负责人、押卷人员(与试卷同车人员)。
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 填表时间: 年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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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2
2020年湖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保密室值班人员及值班安排备案表
值班人员 | 保密室电话 | 值班人员身份(公安、武警) | 是否党员(是/否) | 是否保密室负责人(是/否) | 监控录像回看人员 | 4日16时 | 5日8时 5日-18时 | 5日18时 | 6日8时 | 6日18时 | 7日8时 | 7日18时 | 8日8时 | 8日18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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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请于 月 日 时前将本表报送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学考办备案。 单位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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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3
市(州)、县(市、区)试卷(答题卡)发放工作流程图
附4
市(州)、县(市、区)试卷(答题卡)回收工作流程图
附件2
2020年湖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
考区(考点)考前组考防疫安全检查安排
一、检查时间安排
1.自查时间:2020年10月20-22日
2.自查报告上报时间:2020年10月23日
3.抽查时间:2020年10月26-30日
二、主要检查内容
(一)考区领导重视情况
1.考区是否向当地党委、政府领导汇报本次考试工作。
2.当地政府或招委会是否研究部署本次组考和防疫工作。
3.当地政府或招委会是否已安排或召开考试安全和防疫工作会、局际联席会议,准备或已向所辖县(市区)考区部署组考防疫工作。
4.当地政府或招委会领导是否计划考前深入考点带队进行检查。
(2)组织机构建设和联防联控机制落实情况
1.考区是否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相关要求设立考区委员会以及相关组织机构,会同相关部门成立考区联合指挥部,设置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
2.考区是否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完善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和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将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纳入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考试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3)组考防疫工作方案制定情况
1.考区是否制定组考、防疫、应急处置工作方案,是否针对今年考试特点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进一步细化措施,完善制度,健全机制。
2.考区是否要求考点在考前制定组考防疫工作方案和应急演练预案。
(4)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1.防疫经费和物资准备情况。考区是否已为所有考点落实或正在落实组考防疫经费;考点是否按要求已备齐备足或正在落实防疫物资(口罩、一次性手套、水银体温计、手持式体温检测仪等);考点是否按照《指导意见》要求已落实或正在落实备用隔离考场疫情防护用品(防护工作服、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手套、防护服、医用防护口罩、防护面屏或护目镜、工作鞋等)。
2.考点考场防疫布置情况。考区是否要求考点在入口处设置多条体温检测通道和多个体温检测点以及留观室、遮阳避雨棚;是否按照比例准备配置一定数量的专用隔离考场和备用考场;
3.医疗工作人员落实情况。考区是否已提请或正在协调卫健部门统筹为各考点配备健康副主考、专业医护人员等。
4.健康监测制度落实情况。考区是否要求所有高中学校、考点学校、教育考试机构从考前14天开始进行体温测量和身体健康状况监测,建立健康台账和数据库;是否与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协调好或已落实在考前第14天和考前第3天时对考区所有考生健康状态进行大数据筛查。
5.环境卫生整治情况。考区是否已要求所有考点在考前对试卷分发整理场所、试卷保管室、考点办公室、考点、考场、通道、桌椅等进行彻底的清洁消毒。
6.防控应急演练落实情况。考区所有考点是否已按要求安排部署或已经组织学生开展疫情应急防控工作演练。
7.联合督导检查情况。考区是否会同卫健、保密、公安、经信、疾控、电力等成员单位已联合开展或准备开展考试环境综合治理、考试安全保密、卫生防疫督导检查。
(5)考务和防疫工作培训情况
1.考区是否已召开或准备召开辖区内所有考点考务暨防疫工作培训会;考点是否已安排在考前对监考教师等所有组考人员开展考务暨防疫工作培训会,组考防疫工作培训是否做到了全覆盖。
2.考区是否督促高中学校开展防疫知识和考风考纪宣传教育。
(六)重要场所安全保密和重要系统安全运行落实情况
1.考区(考点)试卷保密(管)室硬件建设是否达标,保密室合格证是否在有效期,安全保密的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完善。
2.考点试卷保管室、考点办公室、试卷专用通道、考场等重要场所是否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的相关标准和要求安装视频监控设备,能否做到全方位、无死角的监控。
3.考区的考务指挥中心是否与省级综合管理平台联通;考点视频监控系统是否与考区的考务指挥中心联通。
4.考区试卷保密室巡查系统、网上高清巡查系统是否与省级综合管理平台联通,能否安全运行。
5.所有考点是否建有视频监控系统和视频监控室,考点视频监控系统是否覆盖所有考场、试卷保管室、考点办公室、试卷专用通道等重要场所,能否安全稳定运行,图像是否清晰。
6.考点考试语音广播系统是否覆盖所有考场、考点办公室,播放质量是否清晰。
7.考点供电照明系统、网络系统能否安全稳定运行。
(七)重要设备安全运行落实情况
1.考区试卷保密室录像设备能否正常完整存储数据,值班电话是否畅通。
2.考点视频录像设备能否正常完整存储数据。
3.考点金属探测仪、身份证识别仪、无线电信号屏蔽设备、考场挂钟、播音终端设备是否配备齐全,能否正常运行,消防设备是否配备到位,能否安全使用。
4.考区是否安排工作人员下沉到辖区内各考点对所有系统、设备进行抽查。
(八)重要环节安全工作落实情况
1.考区试卷运送车辆是否落实到位,GPS设备能否正常使用,免检手续是否已办理,公安押运人员是否落实。
2.学校送考等安全保障工作是否落实到位。
三、检查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
各地要深刻把握疫情常态化防控形势下组考面临复杂困难局面和风险挑战,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上来,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记政治责任,周密部署,细致检查,把各项工作做得更深更细更扎实,确保疫情防控和组考工作万无一失。
2.严格检查标准
各地要严格对照工作要求,对照检查的内容,对本地区学考的各项准备工作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坚持考点考场防疫必查、安全保密必查、应急演练必查,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空档、不走过场。
3.限时整改落实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包括检查组查出的问题和自查发现的问题,各地要限时整改,消除隐患,做到以查促防、以查促改、以查促管,确保各项准备工作落实到位和“平安学考”目标圆满实现。
四、检查工作方式
1.自查阶段
各市州考区应安排工作人员下沉到各个考点,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各考点进行全面自查并形成考区书面自查报告,于10月23日前报送省教育考试院学考办。
2.抽查阶段
省教育考试院安排工作组赴各地进行抽查,主要采取听取汇报、实地查看、现场抽检等方式进行检查,各地应提供自查报告和相关材料。检查中如发现问题将下达整改通知单,各地要按照整改通知单做到立行立改,即查即改,限期整改,整改结果报省教育考试院学考办。
附:
1.2020年湖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考区组考防疫安全检查自查情况反馈表
2.2020年湖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考点组考防疫安全检查自查情况反馈表
附1
2020年湖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
考区组考防疫安全检查自查情况反馈表
考区名称: 检查组成员: 检查时间:
序号 | 检查项目 | 检查内容 | 是 | 否 | 问题说明 |
1 | 考区领导 重视情况 | 是否向当地党委、政府领导汇报本次考试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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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当地政府或招委会是否研究部署本次组考和防疫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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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当地政府或招委会是否已安排或召开考试安全和防疫工作会、局际联席会议,准备或已向所辖县(市区)考区部署组考防疫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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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当地政府或招委会领导是否计划考前深入考点带队进行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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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组织机构 建设和联防联控机制 落实情况 | 是否设立考区委员会以及相关组织机构,会同相关部门成立考区联合指挥部,设置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小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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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是否按照《指导意见》要求,完善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和应急处置工作机制,将卫生健康部门、疾控机构和医疗机构等纳入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的考试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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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组考防疫 工作方案 制定情况 | 是否制定组考、防疫、应急处置工作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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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是否针对今年考试特点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进一步细化措施,完善制度,健全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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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是否要求考点在考前制定组考防疫工作方案和应急演练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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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 是否已为所有考点落实或正在落实组考防疫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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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是否要求考点在入口处设置多条体温检测通道和多个体温检测点以及留观室、遮阳避雨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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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是否已提请或正在协调卫健部门统筹为各考点配备健康副主考、专业医护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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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 | 是否要求所有高中学校、考点学校、教育考试机构从考前14天开始进行体温测量和身体健康状况监测,建立健康台账和数据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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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是否与当地卫生健康部门协调好或已落实在考前第14天和考前第3天时对考区所有考生健康状态进行大数据筛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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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是否已要求所有考点在考前对试卷分发整理场所、试卷保管室、考点办公室、考点、考场、通道、桌椅等进行彻底的清洁消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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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是否会同卫健、保密、公安、经信、疾控、电力等成员单位已联合开展或准备开展考试环境综合治理、考试安全保密、卫生防疫督导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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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考务和防疫工作培训 情况 | 是否已召开或准备召开辖区内所有考点考务暨防疫工作培训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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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是否督促高中学校开展防疫知识和考风考纪宣传教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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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重要场所 安全保密和重要系统 安全运行 落实情况 | 试卷保密室硬件建设是否达标,保密室合格证是否在有效期,安全保密的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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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考区的考务指挥中心是否与省级综合管理平台联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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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试卷保密室巡查系统、网上高清巡查系统是否与省级综合管理平台联通,能否安全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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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重要设备 安全运行 落实情况 | 试卷保密室录像设备能否正常完整存储数据,值班电话是否畅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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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是否安排工作人员下沉到辖区内各考点对所有系统、设备进行抽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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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重要环节 安全工作 落实情况 | 考区试卷运送车辆是否落实到位,GPS设备能否正常使用,免检手续是否已办理,公安押运人员是否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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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学校送考等安全保障工作是否落实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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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2
2020年湖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
考点组考防疫安全检查自查情况反馈表
考区名称: 检查组成员: 检查时间:
序号 | 检查项目 | 检查内容 | 是 | 否 | 问题说明 |
1 | 组考防疫 工作方案 制定情况 | 是否已制定或正在落实组考防疫工作方案和应急演练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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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疫情防控 措施落实 情况 | 是否按要求已备齐备足或正在落实防疫物资(口罩、一次性手套、水银体温计、手持式体温检测仪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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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是否按照《指导意见》要求已落实或正在落实备用隔离考场疫情防护用品(防护工作服、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手套、防护服、医用防护口罩、防护面屏或护目镜、工作鞋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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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是否已安排在考点入口处多条体温检测通道和多个体温检测点以及留观室、遮阳避雨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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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是否已安排或正在落实从考前14天开始进行体温测量和身体健康状况监测,建立健康台账和数据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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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是否已安排或正在落实考前对试卷分发整理场所、试卷保管室、考点办公室、考点、考场、通道、桌椅等进行彻底的清洁消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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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考务和防疫工作培训 情况 | 是否已安排在考前对监考教师等所有组考人员开展考务暨防疫工作培训会,组考防疫工作培训是否做到了全覆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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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重要场所 安全保密和重要系统 安全运行 落实情况 | 试卷保管室硬件建设是否达标,保管室合格证是否在有效期,安全保管的各项规章制度是否完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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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试卷保管室、考点办公室、试卷专用通道、考场等重要场所是否按照国家教育考试的相关标准和要求安装视频监控设备,能否做到全方位、无死角的监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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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考点视频监控系统是否与考区的考务指挥中心联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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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重要场所 安全保密和重要系统 安全运行 落实情况 | 考点是否建有视频监控系统和视频监控室,考点视频监控系统是否覆盖所有考场、试卷保管室、考点办公室、试卷专用通道等重要场所,能否安全稳定运行,图像是否清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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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考点考试语音广播系统是否覆盖所有考场、考点办公室,播放质量是否清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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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考点供电照明系统、网络系统能否安全稳定运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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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重要设备 安全运行 落实情况 | 考点视频录像设备能否正常完整存储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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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考点金属探测仪、身份证识别仪、无线电信号屏蔽设备、考场挂钟、播音终端设备是否配备齐全,能否正常运行,消防设备是否配备到位,能否安全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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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湖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考场规则(2020版)
一、考生应自觉遵守考试纪律,服从考场管理,端正考风,诚信应考。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点、考场的考试秩序。
二、每科考前30分钟,考生应凭准考证、身份证,在考场前门入口处自觉接受监考员的安全检查和身份验证后进入考场,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身份证放在课桌左上方,以便查验。
三、考生入场只可携带2B铅笔、黑色字迹的签字笔、三角板、无封套橡皮及无商标纸的饮料等规定物品,严禁携带各种无线通讯工具(如手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手表及其他计时工具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考生携带的与考试无关的个人用品须按监考教师指令存放在指定的物品存放处。
四、考试时间一律以考点发出的统一信号为准,考场内挂钟的时间仅供考生掌握时间作参考。
五、考生领到试卷和答题卡后,应在指定位置和规定的时间内准确清楚地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粘贴准考证条形码,在考场核对单上签名。
六、遇试卷、答题卡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重印、漏印或缺页等问题,在开考前应举手询问、报告监考员;开考后再进行报告,因更换试卷或答题卡而延误的考试时间不予延长;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七、开考信号发出后考生方可开始答题。考生必须用规定的文具和规范的语言文字在与题号相对应的答题区域内作答,选择题用2B 铅笔填涂,非选择题用黑色签字笔作答,答案写在试卷、草稿纸和答题卡非题号对应答题区域的一律无效;答题卡应保持整洁,不得乱写、乱涂、乱画,不得弄皱、弄折、弄破;不得在答题卡上做任何与答题无关的特殊标记,否则成绩无效。因考生不遵守填涂和作答规定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考生自负。
八、考生迟到15分钟后不准进入考场。考生不得提前交卷离场,须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
九、考生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胁迫他人为自己抄袭提供方便,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草稿纸,不准传递文具、用品等,不准将本人或他人的试卷、答题卡、草稿纸撕毁或带出考场,不准考试中途擅自离场。
十、 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考生应立即停笔起立,按监考员指令依次退出考场。半天内只参加一场考试的考生,应迅速退出考点;半天内参加两场考试的考生,第一场考试结束退出考场后,可以不退出考点,但须退至大楼警戒线外,如遇雨雪等恶劣天气,考生可在考点指定地点等候,再次进入考场须重新进行安全检查和身份验证。
十一、如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及其它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违规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涉嫌违法的,由考点或教育考试机构移送当地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有关法律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4
湖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实施程序(2020版)
一、考试安排
考试时间及科目 | ||||
日 期 | 上 午 | 下 午 | ||
11月6日 | 第一场 地理 | 8:30-9:30 | 语文 | 15:00-16:30 |
第二场 物理 | 10:30-11:30 | |||
11月7日 | 第一场 思想政治 | 8:30-9:30 | 数学 | 15:00-16:30 |
第二场 化学 | 10:30-11:30 | |||
11月8日 | 第一场 历史 | 8:30-9:30 | 外语 | 15:00-16:30 |
第二场 生物学 | 10:30-11:30 | |||
备注:外语科目语种为英语、俄语、日语、德语、法语。
二、实施程序
序号 | 工作要点 | 时间节点及工作内容 | ||||||
1 | 监考员集中 | 上午 | 下午 | |||||
第一场 7:30 | 第二场 9:45 | 14:00 | ||||||
1、监考员报到。监考员佩戴证件在规定时间内到考点办公室报到,接受违禁物品安全检查。严禁监考员将手机、手表等规定以外的物品带入考场。 2、主考讲话。主考每场考试前应说明考试注意事项,布置本场考试工作。第二场及后续的各场考试,主考应对前场考试的情况进行总结。 3、监考员抽签确定考场。 4、检查核对试卷。省或市州委派的巡视员检查试卷白布专用布袋铅封情况以及试卷袋、答题卡袋的密封情况是否完好无损;考务人员当场核对试卷科目名称、考试时间、试卷数量与本场考试是否一致,会同巡视员检查试卷袋、答题卡袋有无异常。 5、分发领取试卷。考务人员按照考场顺序分发试卷袋和答题卡袋,监考员当场检查试卷袋、答题卡袋密封情况,核对试卷袋和答题卡袋面上的考试科目、考试时间与本场考试是否一致。 | ||||||||
2 | 监考员进入考场 | 上午 | 下午 | |||||
第一场 7:55 | 第二场:9:55 | 14:25 | ||||||
1、监考员入场。监考员甲、乙同时携带试卷袋、答题卡袋、准考证条形码、缺考条形码(尾数考场空白条形码)、草稿纸、考场核对单、考试用品等,经专用通道直入考场。 2、监考员板书。进入考场后,监考员甲守候试卷,监考员乙在黑板上板书以下内容:选择题一律用2B铅笔填涂;非选择题一律用黑色字迹签字笔作答;作图请用2B铅笔或黑色字迹签字笔;严禁考生携带和使用通讯工具;本考场为视频监控考场,请严格遵守各项考试纪律;本考场挂钟时间仅供参考,考试时间一律以考点发出的考试信号为准(以上内容可由考点在考前一天统一布置)。 3、检查考场。监考员乙检查考场后门是否关闭,桌椅是否留存有与考试无关的物品。 | ||||||||
3 | 考生进场和宣读 《考场规则》 (打铃) | 上午 | 下午 | |||||
第一场 8:00 | 第二场 10:00 | 14:30 | ||||||
1、考生接受身份验证和安全检查。预备铃响后,监考员乙在考场门口逐一检查考生准考证、身份证,对照考场核对单核验考生身份,使用金属探测仪对考生进行违禁物品安全检查,要求考生将物品存放在指定的物品存放处,对号入座。安检时,考生需主动摘下口罩。 2、宣读考场规则。考生入坐后,考点广播统一宣读《考场规则》和本场考试注意事项。 3、分发草稿纸。监考员甲在播放或等候播放《考场规则》期间分发草稿纸,并要求考生在草稿纸上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和座位号。 4、再次核验考生身份。监考员乙按五核对要求(考生相貌、准考证、身份证、核对单、座位标签),逐一对考生身份进行再次核对,核对无误后指导考生在考场核对单相应位置签名。 | ||||||||
4 | 分发答题卡 | 上午 | 下午 | |||||
第一场 8:15 | 第二场10:15 | 14:45 | ||||||
1、监考员甲当众验封和启封答题卡袋,核对答题卡科目、份数后依次分发答题卡、考生准考证条形码。分发时,注意核对考生准考证姓名与考生准考证条形码姓名是否一致。 2、监考员乙指导考生在答题卡上填写(涂)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粘贴准考证条形码。逐一检查考生填写和粘贴是否规范,再次核对准考证姓名与准考证条形码姓名是否一致,发现有误立即督促其纠正。若条形码破损或模糊不清的,应在答题卡袋面做好相应记载。 3、尾数考场多余答题卡。尾数考场答题卡袋启封后,监考员甲应清点多余答题卡份数,并逐一在答题卡“粘贴缺考或空白条形码区”及时粘贴空白条形码,等待考务人员到场加盖空白章后,再装入原答题卡袋内。考试结束时,实考和缺考考生答题卡按座位号顺序整理后随空白答题卡一同装袋,再交考点办公室验收。 | ||||||||
5 | 启封试卷袋 | 上午 | 下午 | |||||
第一场 8:20 | 第二场10:20 | 14:50 | ||||||
1、验封、启封试卷袋。监考员甲当众验封和启封试卷袋,认真清点试卷份数,核对科目和时间。如发现有误,及时报告主考,按规定程序启用备用试卷。检查清点无误后,作好发卷准备,并在黑板上当众板书本场考试科目、考试时间、考试时长,试卷页数、题数及有关注意事项。 2、尾数考场多余试卷。尾数考场试卷袋启封后,监考员甲应清点多余试卷份数,等待考务人员到场加盖空白章后,再装入试卷袋内。考试结束时,实考和缺考考生试卷按座位号顺序整理后随空白试卷一同装袋,再交考点办公室验收。 | ||||||||
6 | 分发试卷 (打铃) | 上午 | 下午 | |||||
第一场 8:25 | 第二场 10:25 | 14:55 | ||||||
1、监考员甲分发试卷。试卷分发完毕后,监考员甲应提醒考生清点试卷份数和页码数,检查试卷是否破损,试题有无漏印或字迹不清等,如考生发现试卷有问题,监考员应迅速查验并按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和处理;如该科考试试题内容有更正,监考员应在前黑板上板书更正通知,提醒考生进行更正;如个别考生的试卷局部字迹模糊不清,监考员应将正确的字句、符号写在黑板上。 2、监考员乙注意考场内情况,制止抢答行为。提醒考生在试卷指定位置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并逐个检查考生填写情况,发现有误立即督促其纠正。 | ||||||||
7 | 开考(打铃) | 上午 | 下午 | |||||
第一场 8:30 | 第二场:10:30 | 15:00 | ||||||
1、下达作答指令。开考铃响,监考员甲下达作答指令,考生开始答题。监考员甲在前台监考。 2、再次核验考生身份。监考员乙持《考场核对单》再次按五核对要求核验考生身份(考生本人相貌与准考证、身份证、《考场核对单》上的照片是否相符;座位是否与座位标签一致),核对完毕后在考场后面监考。监考过程中,监考员甲、乙必须一前一后观察全场,不得擅离职守。 3、违纪作弊处理。在考试过程中,监考员如发现考生有违纪作弊行为,应收集并固定证据,经楼层协管员报告主考确定后将情况如实记入试卷袋、答题卡袋面相应栏目内,配合考点考务人员按照《湖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考生考试违规处理程序>》对违规考生进行处理。 4、偶发事件处理。若遇考生突发疾病,应及时通知考场外的楼层协管员,由楼层协管员陪同考生到考点医务室检查医治,对不能坚持考试的,应劝说其终止考试。其他偶发事件按《湖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偶发事件及异常问题处理办法》和《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进行处理。 5、考生经允许离开考场后返回考场重新续考的,监考员应再次对考生进行安全检查,但应将金属探测器报警方式调整为“振动报警”,以免影响其他考生考试。 6、开考后,除了按规定时间节点完成工作外,其他时间应认真做好监考工作,严格执行监考工作纪律,做到不抄题、不做题、不念题、不暗示考生答题,不擅自提前开考时间和延长考试时间;不吸烟、不打瞌睡、不阅读书报、不聊天等,不做与监考工作无关的其他任何事。考试期间及考试结束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把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带出或传出考场。 | ||||||||
8 | 禁止考生进考场 | 上午 | 下午 | |||||
第一场 8:45 | 第二场10:45 | 15:15 | ||||||
1、禁止入场。开考15分钟后,禁止考生进入考场。 2、记录缺考。监考员甲在前台监考。监考员乙对缺考考生的试卷、答题卡分别填写考生的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在答题卡“粘贴缺考或空白条形码区”粘贴缺考考生准考证条形码和缺考条形码。并在试卷袋袋面、答题卡袋袋面按规定做好相应记载,填写应考、实考、缺考人数,缺考座位号等。 3、开考15分钟后,考务人员对每个考场缺考考生的试卷、答题卡分别在准考证号填写处加盖“缺考专用章”。在尾数考场,除清点尾数考场多余试卷和多余答题卡数量外,还应在试卷和答题卡座位号填写处加盖“空白专用章”,并检查监考员是否在空白答题卡上粘贴空白条形码。 | ||||||||
9 | 提醒考试时间 | 上午 | 下午 | |||||
第一场9:15 | 第二场11:15 | 16:15 | ||||||
考试结束前15分钟,考点广播系统向全体考生明确提示:现在离本场考试结束还有15分钟。监考员甲要提醒考生答案未在答题卡上填涂或只填写在试卷上的,要立即填涂或填写到答题卡上,凡填涂或填写在试卷和草稿纸上的答案一律无效。此时应关闭考场后门。 | ||||||||
10 | 考试结束 (打铃) | 上午 | 下午 | |||||
第一场 9:30 | 第二场 11:30 | 16:30 | ||||||
1、考试结束铃响后,监考员甲向考生下达指令:请立即停笔起立。提醒考生整理好文具,带上身份证、准考证在座位处站立等候出场指令。继续答题和带走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的将作违规处理。 2、监考员乙密切注意全场,制止偷答行为,监考员甲依照考生座位号顺序,小号在上、大号在下,分别收集好考生试卷、答题卡、草稿纸。 3、两名监考员共同清点所收答题卡、试卷、草稿纸(如发现考生带走试卷或答题卡的,要立即追回),清点无误装入专用手提袋后,才可允许考生携带文具、准考证、身份证有序离场。监考员清理考场,关窗锁门。 4、监考员甲、乙携带装有试卷、答题卡、草稿纸、考场核对单的专用手提袋等一同经专用通道直达主考指定地点,监考员与考务人员当场清点、验收、装订试卷、密封答题卡(答题卡务必先放入塑料袋中,再装入答题卡袋密封),确认无误后,双方办理签字交接手续。 | ||||||||
— 1 —
附件5
湖北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广播指令(2020版)
时间 | 工作要点 | 操作指令 | |||
上午
| 第一场 | 7∶30 | 监考员集中 | 现在请监考员佩戴工作证到考点办公室报到,进行违禁物品检查,并由主考布置工作,抽签确定考场。(2遍) | |
第二场 | 9∶45 | ||||
下午 | 14∶00 | ||||
上午 | 第一场 | 7∶55 | 监考员入场 | 现在请监考员甲、乙同时携带本场考试试卷袋、答题卡袋、准考证条形码、草稿纸、考场核对单等考试用品,经专用通道直入考场。(2遍) | |
第二场 | 9∶55 | ||||
下午 | 14∶25 | ||||
上午 | 第一场 | 8∶00 | 考生入场 | 现在请考生凭准考证、身份证进入各自考场,并在视频监控下接受安全检查。安检时,请考生自觉摘下口罩。(2遍) | |
第二场 | 10∶00 | ||||
下午 | 14∶30 | ||||
上午 | 第一场 | 8∶10 | 宣读《考场规则》 | 现在宣读《考场规则》,宣读过程中,监考员甲分发草稿纸。监考员乙逐一核对考生、准考证、身份证、核对单、座位标签,并要求考生签名。《考场规则》……(1遍) | |
第二场 | 10∶10 | ||||
下午 | 14∶40 | ||||
上午 | 第一场 | 8∶15 | 启封、分发答题卡 | 现在请监考员甲分发答题卡、准考证条形码。请考生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粘贴条形码。(2遍) | |
第二场 | 10∶15 | ||||
下午 | 14∶45 | ||||
上午 | 第一场 | 8∶20 | 验封,启封试卷袋 | 现在请监考员甲当众验封、启封试卷袋,核对考试科目,清点试卷份数,板书当场考试科目、考试时间、试卷页数及大题题数。(2遍) | |
第二场 | 10∶20 | ||||
下午 | 14∶50 | ||||
上午 | 第一场 | 8∶25 | 分发试卷 | 现在请监考员甲分发试卷。考生填写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不得提前答题。 (2遍) | |
第二场 | 10∶25 | ||||
下午 | 14∶55 | ||||
时 间 | 工作要点 | 操作指令 | ||
上午 | 第一场 | 8∶30 | 考试开始 | 考试开始,请考生开始答题。(2遍) |
第二场 | 10∶30 | |||
下午 | 15∶00 | |||
上午 | 第一场 | 9∶15 | 提醒时间 | 现在离考试结束还有15分钟。(2遍) |
第二场 | 11∶15 | |||
下午 | 16∶15 | |||
上午 | 第一场 | 9∶30 | 考试结束 | 考试结束,请考生立即停笔起立,将文具整理好,带上本人准考证、身份证在座位处站立等候出场指令,继续答题和带走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的将作违规处理。 请监考员按座位号顺序小号在上、大号在下,分别收集考生试卷、答题卡、草稿纸,清点确认无误装入专用手提袋后,允许考生有序离场。监考员清理考场,关窗锁门。两人同时经专用通道直达考点办公室交接。 主考指定专人清点复核无误后,装订试卷,密封答题卡。(2遍) |
第二场 | 11∶30 | |||
下 午 | 16∶30 | |||
宣布当科考试结束 | 考点主考根据试卷清点情况决定 | 考生离开考点 | 考试验收完毕,请工作人员引导考生有序离开考点。半天内只参加一场考试的考生,应迅速退出考点;半天内参加两场考试的考生,第一场考试结束退出考场后,可以不退出考点,再次进入考场须重新进行安全检查和身份验证。(2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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