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市高(中)等国民教育学历认证指南
一、受理机构
2001年,我国高等教育实施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制度,教育部委托所属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全国高等教育学历电子注册、网上查询和认证审批等工作。
经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授权,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负责全省学历认证材料受理工作。
黄冈市就业中心经黄冈市教育局授权,负责黄冈市属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认证工作;经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授权,代理黄冈市高等教育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受理、初审工作。
二、受理范围
黄冈市属中等职业教育机构颁发的中等职业教育学历;全国高等国民教育机构颁发的研究生(不含网络研究生)教育、普通教育、成人教育、网络本专科教育、自学考试、军事院校高等教育学历;湖北省内高等国民教育机构颁发的学位。
同等学力的专业证书不属于认证范围。
三、工作流程
(一)市属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认证
1、到学校领取《湖北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学历证明申请表》,填写好后由学校签字盖章。
2、交验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提供当年就读学校录取名册复印件、毕业证发放名册复印件、就读学校开具的学历证明(此3份材料均需学校盖章)。
4、将提供的申请材料交黄冈市教育局高职成教科(黄冈市教育局办公楼六楼)审核、签字、盖章。
5、黄冈市就业中心在《湖北省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学历证明申请表》上签字盖章,出具学历证明。
6、申请人将上述材料提交湖北省教育厅职成教处审批认证,出具认证报告。
认证时限:即时审核、出具学历证明。通过认证的学历可在“黄冈教育信息网”(****)上核实和查询
(二)高等国民教育学历认证
1、填写《中国高等教育学历查询申请表》(见附件1)1份。
2、交验毕业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电子扫描后退回原件。
3、向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上报(传)纸质(电子)材料,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受理、审核。
4、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审批认证,出具认证报告。
5、黄冈市就业中心电话通知申请人领取认证报告。
6、申请人到黄冈市就业中心领取认证报告;同时,可根据个人(一般指公职人员)需要,带组织部门制发的《干部学历(学位)呈报审批表》(见附件2)(一式3份(经呈报单位盖章)到黄冈市就业中心盖章,若认证结果为不属实学历的,黄冈市就业中心不予审核盖章。
认证时限一般为20个工+作日。认证报告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或扫描认证报告上的二维码核实和查询。
(三)军事院校学历认证
除提供毕业证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外,还需按类别提供相应材料:
1、普通高考考入军校:入学批准书、军籍证明(转业证、军官证)、学籍管理登记表。
2、参军后报考军校:入学批准书、入伍批准书、军籍证明(转业证、军官证)、学籍管理登记表。
3、函授学习:入伍批准书、军籍证明(转业证、军官证)、学籍管理登记表。
其它程序同高等国民教育学历认证条款(上述第2条)。
(四)湖北省内高等国民教育机构颁发的学位认证
1、向黄冈市就业中心提交学位认证材料。按学位类型分别应提交的材料如下:
⑴学术性学位(博士、硕士、学士学位,指既有学历又有学位的双证):
①经呈报单位盖章的《干部学位呈报审核表》一式3份(公职人员学位认定一般需要提交);
②湖北省学位证书认证申请表(一式1份);
③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
④学位授予单位研究生院(部、处)或教务处(学士)提供的学位证明,并有经办人签字;
⑤已认证学历的《干部学历呈报审核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复印件。
⑵专业硕士、博士学位(指只有学位没有学历的单证):
①经呈报单位盖章的《干部学位呈报审核表》一式3份(公职人员学位认定一般需要提交);
②湖北省学位证书认证申请表(一式1份);
③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
④学位授予单位研究生院(部、处)或教务处(学士)提供的学位证明,并有经办人签字;
⑤当年上报国务院学位办备案录取的名册复印件。
⑶同等学历申请博士、硕士学位(单证):
①经呈报单位盖章的《干部学位呈报审核表》一式3份(公职人员学位认定一般需要提交);
②湖北省学位证书认证申请表(一式1份);
③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1份;
④学位授予单位研究生院(部、处)或教务处(学士)提供的学位证明,并有经办人签字;
⑤参加国家外语、学科综合统考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同等学力博士除外)。2006年及以后参加同等学力硕士学位入学考试,国家不再颁发外语、学科综合统考合格证。认证时可提供学位授予单位出具的学科综合统考合格清单,也可自行在网站上(********)打印成绩单,加盖学位授予单位公章。如无学科综合统考合格证,须在学位证明中注明不参加考试的文件依据。
以上各种表格均可在湖北学位网(****)、湖北毕业生就业信息网(****)下载。
2、黄冈市就业中心对材料进行初审,电子扫描后退回原件。
3、向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上报(传)纸质(电子)材料,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审批认证,出具学位查询报告。
4、黄冈市就业中心电话通知申请人领取学位查询报告(《干部学位呈报审核表》)。
5、申请人到黄冈市就业中心领取学位查询报告(《干部学位呈报审核表》)。
认证时限一般为20个工作日。通过认证的学位可在“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公共服务平台”(****)上核实和查询。
四、认证结果复议
申请人如对认证结果持有疑义,可在领取结果后的2个月内提请复议申请。申请复议需交回《学位认证报告》,同时重新提交认证申请。
五、注意事项
1、1994年及以前取得的学历,认证时还需要提供毕业学校出具的学历证明、录取名册复印件(需要盖章且写上经办人姓名、联系电话)。
2、2001年及以前取得的学历,如果出生年月或姓名发生变动的,需要提供考生登记表、毕业生登记表,属于学校弄错的由学校出具笔误证明,属于变更的由户籍所在派出所出具身份证变更证明。2002年及以后取得的学历,如果出生年月或姓名发生变动的,属于学校弄错的由学校出具笔误证明,属于变更的由户籍所在派出所出具身份证变更证明。
3、2001年及以前取得的专升本学历,只须认证本科学历。2002年及以后取得的专升本学历认证,分两种情况:⑴如果专科学历能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的(查询路径: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历查询/零散查询),申请人上网打印出《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并随其他申请材料一同提交后,只须认证本科学历;⑵如果专科学历不能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查询的,须先认证专科(也可以专科、本科一同认证),如果专科学历认证不属实,本科学历亦无效。
4、 2002年及以后取得的学历,未经电子注册的,证书持有人应联系学校补报电子注册数据,待数据补报、注册完备后才可以认证。
5、卫电高师学历,认证时还需提供自考办盖章的“三结合”证、教师资格证。
6、如果毕业证遗失,需到学校开具盖有钢印的“毕业证明书”才能认证。
7、学历认证申请人需要填报《干部学历(学位)呈报审核表》的,学历必须通过认证属实,且先经呈报单位盖章后,我中心方可盖章。
8、学历认证申请人在填写《中国高等教育学历查询申请表》时,切记填上联系电话,以便随时联络。
9、部分学历在认证过程中还会要求申请人进一步补充提供相关材料。
10、学历认证每件代收认证成本费130元。
六、联系方式
单位:湖北省黄冈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与档案管理中心
地址:湖北省黄冈市赤壁大道83号黄冈市教育局办公楼二楼203室
电话:071****3446 传真:0713-8813446
附件:1、中国高等教育学历查询申请表
2、干部学历(学位)呈报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