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全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时登记工作的
通 知
各中心学校、麻城师范、局属各单位:
根据《湖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时登记办法》、《黄冈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时登记实施细则》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定于近期开展2015年度全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时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学时登记时限:
2015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
二、 学时登记程序
1、 宣传政策及准备(3月15日——3月18日)。各学校组织学时登记管理员学习有关政策,作好学时登记业务培训。印制《麻城市2015年继续教育学时登记个人申报表》等相关表册资料,召开教职工大会布置学时登记工作。
2、 教师个人申报(3月19日——3月20日)。教师个人填写《麻城市2015年继续教育学时登记个人申报表》,并向所在学校提交培训单位发放的《学时登记卡》或《培训结业证书》、个人学习笔记、听课笔记、论文发表刊物、获奖证书等。
3、 学校专人登记(3月21日——3月22日)。各学校学时登记管理员根据教师提供的申报材料统计核算学时,填写学时汇总表。并将申报材料归入教师继续教育档案。
4、 学校公示(3月23日——3月29日)。学校将学时汇总表在校务公开栏或学校网站上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后,各学校填报《麻城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时登记台账》,于3月30日前将学时台账报送教管科工作QQ群。
5、 市教育局审定(4月初)。市教育局教管科、市继教中心对各校报送的学时数据进行审核,并按申报人数的10%随机抽查学时登记情况。各学校将被抽查人员的申报材料按规定时间送局教管科审核,审核过程中发现学时误登的及时更正。
6、 批准登记(4月上旬)。市教育局教管科审定后,集中公布全市教师学时登记台账。各学校按照台账中的数据及时登记在教师个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证书》上,并按规定时间送教管科核验。五年累计学时数达360学时及以上的,同时签署“学时达标,完成继教任务”。
三、 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学校要组建工作专班,明确工作职责任务,校长要负总责,全程参与学时登记工作,确保学时登记工作顺利进行。要积极宣传相关政策,组织广大教师认真学习《湖北省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时登记办法》、《黄冈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时登记实施细则》和《麻城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管理办法(试行)》,让广大教师明确开展继教学时登记的重要意义,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2、 坚持标准,依规核算。各学校要认真领会省市继教学时登记有关政策,统一标准,务求做到客观、公正、公平。集中培训凭正规教育机构颁发的《学时登记卡》或《培训结业证书》及市教育局教管科核准的培训项目予以登记,非正规教育机构颁发的学时证明或凭据不得采用。认真审核教师提交的学习笔记、听课笔记、教案、论文发表刊物、获奖证书等原件,对照《非集中培训学时折算标准表》进行核算统计。
3、 规范登记,完善档案。各学校要严格按照学时登记的程序,把握好时间节点,扎实有序地进行。要建章立制,实行专人管理,登记数据准确、规范、安全,提升工作质效。要为每位老师建立继续教育专档,专柜存放,定期收集相关材料,及时完善档案。每年学时登记结束,及时更新学时登记台账。
附件:
1、麻城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时登记个人申报表
2、麻城市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时登记台账
3、非集中培训学时折算标准表
4、麻城市2015年县级集中培训一览表
市教育局教师管理科
2016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