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城市第三中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中发[2018]3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实施扫黑除恶工作机制规定办法>的通知》(鄂办文[2018]1号)以及湖北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自2018年1月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为期3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扫除黑恶势力,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为确保专项斗争取得实效,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1、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维护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稳定为大局,建设平安三中、和谐三中,服务和保障全校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的目标,按照上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的要求,坚决打击涉黑涉恶的违法犯罪行为,有力维护学校周边治安秩序稳定,保障学校各种教育教学各种顺利有序开展。
2、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配合白果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组织领导,我校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下称“扫黑办”),负责领导学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协调白果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统一部署和督促检查。学校“扫黑办”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张欢
副组长:邹鸿林 董柳波 叶显如 王本正
组员:各处室主任和副主任、年级组主任和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扫黑办”,胡敬红同志任“扫黑办”主任。
“扫黑办”负责落实领导小组的决定和部署,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的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事项,整理、报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相关信息和材料。
举报电话:071****6110(白果派出所);071****5452(三中校办)
3、工作重点及目标
此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点:严厉打击游荡在学校周围长期骚扰学生的社会不良青年;校园内拉帮结派进行的校园欺凌行为。
4、实施步骤
1、加强宣传力度,营造强大的宣传氛围。广泛宣传《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宣传湖北省、黄冈市、麻城市、白果镇各级党委政府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宣传黑恶势力的危害性和中央、省、市、镇对黑恶势力的打击力度及工作的成效,提高全校师生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和勇气。集中开展一次大规模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宪法、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提高全校师生及群众依法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认识和能力。
2、加大排除力度,挖掘线索。充分调动师生和教师家属(群众),组织开展一次拉网式重大矛盾纠纷排查,及时发现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苗头和线索,并将排查中发现的线索及时反馈到学校“扫黑办”,摸清他们的活动规律和特点,开展声势浩大的宣传攻势,激发全体师生和群众同黑恶势力作斗争的决心和勇气,震慑黑恶势力的违法犯罪行为。
3、加大打击力度,决不姑息迁就。对群众强烈反映学校周边环境问题进行重点整治,学校将联合白果镇综治办、派出所,对学校周边的黑恶势力进行集中摸排,力争一网打尽;对学校周边活动的精神病患者,做好监控,谨防伤及学校师生和群众。对校园内的涉黑涉恶欺凌现象,依法从严从快打击,做到不放过一个坏人也不冤枉一个好人,做到打早打少、除恶务尽。
五、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学校校委会成员、年级组、班主任要提高政治站位,吃透中央精神,充分认识到此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必要性和重要性,牢固树立以学生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制定班级宣传活动方案,周密安排、精心组织,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不断增强全校师生和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迅速行动,严格管理。学校各处室、部门、班级要按照本方案的具体要求,狠抓责任落实,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3、认真总结,及时反馈。学校各处室、部门、班级要结合实际,在班级上精心组织,开展有声势、有影响、效果好的宣传活动,并将活动中好的做法和典型事迹及时上报学校“扫黑办”。
4、听从指挥,严肃纪律。学校各处室、部门、班级要以饱满的工作热情投入到此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服从命令、听从统一指挥,不折不扣的完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任务。在专项斗争行动中,如出现不听从命令、通风报信、泄露机密、行动不迅速或拖拉、工作相互推诿等现象和问题的,学校将严肃处理。若触犯相关法律法规的,将移交公安机关依法处置。
麻城市第三中学
2018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