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学习《黄冈市教育局关于加强高级职务教师考核管理的意见(试行)》《湖北省实施<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细则(试行)》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师德师风建设,强化教师队伍管理,端正教育行风,经研究决定,在全市教育系统开展学习《关于加强高级职务教师考核管理的意见(试行)》(黄教办〔2018〕62号)、《湖北省实施<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细则(试行)》(鄂教师〔2016〕3号)精神。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请各地各校认真组织教职工开展全员学习活动。各地以学校为单位,组织全体教职工深入学习以上两份文件精神,做到全员知晓,并贯彻落实到日常工作之中。集中学习时间为5月6日至5月30日。
为方便广大教职工学习,市教育局将在“黄冈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平台(微信号:hgjyjwx)”上发布以上两份文件,请各地各校组织教职工于5月6日前扫描添加关注“黄冈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扫描办法:登录黄冈教育信息网 官方网站“黄冈教育云”,扫描 “黄冈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二维码 )。
市教育局将对各地各校学习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及时通报 。
黄冈市教育局
2018年4月26日
(黄冈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二维码)